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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942/2024-131728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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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丽丹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5议案关于促进职能部门与社区和谐共建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县共有社区24个,还有4个正在审批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县城镇人口越来越多,我们社区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虽然近年来,社区的人员配置和福利待遇有所提高,但还是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任务要求,因此也出现很多问题。如执法进小区难、部门职责不清晰等问题。

基层治理事关党的政治建设、事关党的政权安全、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一个小小社区,连着千家万户。下一步,我们将现代化社区建设为引领,推进执法下基层和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强化街道党组织对小区治理工作领导地位。健全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双向压实责任、双向沟通协商、双向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工作例会、议事决策、联席会商等制度,推动街道社区、驻区单位、行业党建相融互促。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动工作力量下沉。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健全基层执法人员“县属乡用”管理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对下沉执法局人员的管理全限,推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向社区、小区延伸拓展,有效解决小区私占车位、高空抛物、私搭乱建、噪音扰民、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群众“家门口”的烦心事。

大力推进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抓深做实小区党建,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书记,小区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加大业委会组建力度,强化业委会人选全过程把关,支持和保证业主委员会充分履职,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建立党组织,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体系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社区包联干部牵头,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小区建设管理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等,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县建设局党委、街道(乡镇)派员参加,共同做好小区治理服务。

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小区治理。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推动社区驻区单位资源力量下沉小区,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支持社区工作情况做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引导流动党员、退休党员、网格员、物业从业人员等力量优选参与小区治理,推动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最后,感谢你们青田县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13600601257。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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