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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942/2024-131726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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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芳代表孙雪琴代表

你们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5号建议《关于加强腊口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保障提高污水处理覆盖率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城镇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农污提升改改造一期工程,提升行政村覆盖率。我县于2021年编制完成《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2年5月出台《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分年度分乡镇对县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新建、改造。2023年启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项目涉及东源镇、船寮镇、腊口镇、山口镇、季宅乡、祯旺乡、舒桥乡、汤垟乡、小舟山乡、吴坑乡等10个乡镇,共62个行政村,项目主要包括纳厂设施、集中处理终端提升改造、污水管网改造敷设、接户管新增整改、户内设施建设、公共管道建设,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腊口镇共涉及北坑村、大坑村、瑶均村、上京村、张庄村、阳山村、坑口村、虞宅村、青垟村和浮弋村等10个行政村,计划投资1200万元,新建点位9个,改造点位24个。

(二)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推进腊口镇区污水纳厂进度。2023年12月,腊口镇人民政府向青田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解决腊口镇污水接管纳入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的请示》,潘县长作出批示,胡涌杰副县长立即召集建设、财政、腊口等单位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当前腊口镇污水处理现状和后续发展需要,明确后续处置意见。2021年来,县建设局就腊口镇污水接管纳入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相关事宜,先后跟市建设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和现场踏勘,并提出腊口镇污水处理费由市财政一并支付,市建设局支持我县建议,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但市财政局对于统筹腊口污水处理费用持不同观点,未给予同意意见。建议由县政府将相关事项形成请示报告上报市政府,恳请市政府协调解决。2024年5月11日,潘伟县长听取了青田县农污工作专题汇报,腊口镇污水处理工作得到潘县重视,委托林伟华副县长对接市政府,并对后续资金保障表示支持。

(三)建议腊口镇和丽水市污水处理厂签订合同,将镇区污水处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建议:一是在水费中加收污水处理费(组织听证后发改批复);二是减少农污部分资金拨付。因纳入丽水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已安装计量器,污水量按实计量,污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西部水厂负责。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若有不到之处,敬请谅解。您若有其他想法和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为您服务。

                        

联系人:季一明

联系电话:13867080600/660600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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