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胤达 黄为荣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8号建议《关于加强瓯江绿道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督促落实管理办法:目前还没有出台省级绿道相关法规,缺乏省级层面的统一立法。2021年9月丽水市出台《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丽水市下属各县市参照执行,根据《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总则,第三条 绿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绿道实行属地管理,所需管养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制定全市绿道管理维护标准及技术规范,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道所处区域和功能要求,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绿道管理单位。绿道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我们建设局作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履行《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出台县级绿道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护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绿道管护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道管护的认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绿道管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创新管护模式:积极探索和创新绿道管护模式,如引入市场化运作、智能化管理等,提高绿道管护的效率和水平。
感谢您对绿道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雄勇
联系电话:13967095039/665039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