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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942/2024-131716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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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添耕代表:

您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号建议关于统一引导、规范处置渣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青田的建筑垃圾管理都比较薄弱,是城市管理的一块突出短板。在产生环节,依然存在底数不明、责任不清、处置未核准等问题。在加强源头管控、实时管控方面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清运环节,针对建筑垃圾清运核准、运输公司资质许可、路线审核等工作还存在不足;在处置环节,末端临时消纳场所较少。同时我县大多群众对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意识还很薄弱,存在偷倒滥倒、无证运输、抛冒撒漏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县建设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印发《青田县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青田县建筑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从前端到末端处置环节的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压实建设、施工、监理和运输企业各方责任。

今年以来,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085多人次,检查在建项目211个,其中现有涉及建筑垃圾处置项目16个。据统计,建筑垃圾产生量约60.1万吨,主要用于路基填垫、回填利用、绿地覆土等方面。产生量与处置量基本实现产消平衡。     

一、实施建筑垃圾准入。积极推动省、市建筑垃圾监管系统应用落地,组织主管部门和企业共220余人次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已有运输企业25家、车辆193辆通过审核,完成入库,接入GPS数据运输车辆433辆,线上办理处理方案备案工地189个,已实现在建项目“应备尽备”。

加强工地管控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各建设责任主体予以宣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程渣土处置标准执行,确保职责落实到位。10个项目并办理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的冲洗频率,配齐现场管理和保洁人员,引导企业安装车辆称重、号牌识别等装置,防止超载洒漏情况发生。

开展合规引导服务。通过印发《建筑垃圾合规引导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长效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时纠错,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

四、强化末端规范处置一是规范设置建筑渣土消纳场。鼓励在建项目采用回填等方式处置工程渣土,规定多余渣土处置必须到专用消纳场进行处置。为规范处置工程渣土,县建设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油竹街道田埠垟区块、温溪镇沙埠垟区块规划建设了工程渣土临时消纳场,满足了周边工地工程渣土处置需求。同时,落实相关部门要对消纳场强化监管,确保消纳规范操作,防止二次污染环境。二是大力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为实现我县工程渣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我县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在三街口街道东岙工业区建成恒立建筑垃圾回收中心,主要处置水泥砖块、砂土等建筑垃圾,年处理能力达18万吨。采用每吨补助10.75元的方式扶持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截至目前累计补贴金额达60多万。三是积极谋划建设新项目。通过前期充分谋划和调研,今年下半年拟在船寮镇开工建设青田县淤泥处置中心,设计规模年处理固废总量120万吨(其中建筑垃圾近40万吨),年产资源化产品30万吨建材制品和90万吨道路复合万吨。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很大程度补齐我县工程渣土末端处置短板,全面提升我县工程渣土处置水平和能力。

下一阶段,县建设局将紧紧围绕有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切实提升我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一)紧盯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备案。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备案,明确建筑垃圾预计产生量、处置去向等要素并做好现场公示。二是实工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工地管理,全面排摸辖区内建筑工地数量、开工情况,严格落实好建设工地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车辆冲洗等责任。

(二)聚焦处环节在运输管理上,一是规范运输车辆管理,达到密闭运输要求,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并接入省、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运输企业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在作业前申请办理处置核准手续,同步健全完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在处置管理上,加快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推动纳入环卫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予以用地保障,在程序审批上予以支持,加快推进青田县淤泥处置中心项目(船寮)建设,并健全制度加强末端处置设施管理。二是推进综合循环利用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制度、标准体系和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在政府投融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中优先使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业稳定发展。

抓执法宣传。一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常态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加强异地建筑垃圾偷倒执法二是继续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偷倒偷运、阻扰执法、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或涉黑涉恶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公布典型案例,强化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宣传曝光,并鼓励公众监督举报,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建筑垃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67073286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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