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台《青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配合出台《关于加强青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宣传活动管理的通知》;配合县委宣传部修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讨论修订《青田县财政局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
2. 做好1-5月份向上争取竞争性分配资金审核统计工作。
3. 做好单位其他资金指标试点上线工作。
4. 开展政府财务报告会审工作;开展财政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方案工作。
5. 开展历年财政票据核销工作;开展2023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双随机”抽查工作。
6. 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
7. 开展2023年度青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填报工作;做好2023年度内控报告汇总上报工作。
8. 拟开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培训工作。
9. 完成5月专项债发行工作;继续做好8+4资金牵头拨付工作。
10. 做好2024年区域协调项目计划下达工作,并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区域协调项目推进工作;继续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做好2024年一事一议项目初审工作。
11. 编制“五好两宜”项目实施方案;修改村邮员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12. 配合做好两家医院创三乙工作。
13. 继续推进国企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工作;提早谋划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年采购工作。
14. 参照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青田县国资国企审批事项清单;完成《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青田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起草工作;做好《关于建立县属国企间合作共赢机制的意见》出台工作;完善十五届县委财经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国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企做大做强的工作汇报。
15. 继续加强对七大国企全面监管;做好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纠正工作。
16. 进一步完善国企压减方案,加快落实国企压减工作。
17. 完成月度经济效率和财务月度快报新增国有企业纳统工作;催报国企完成财政部经济效益月报和国资委财务快报工作,审核汇总数据、上报分析报告。
18. 指导各乡镇“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做好收支智管预警系统中的预警问题处理;完善青田县数智国资一体化人力平台。
19. 完成下月送审项目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介机构定期摸排走访、约谈交流,主动对接项目服务四次。
20. 编报2024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