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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号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浙自然资规〔2022〕10号),现就青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公告如下:
序号 | 隐患点编号 | 隐患点名称 | 原威胁人数(人) | 核销条件 | 批准核销时间 |
1 | 331121010064 | 鹤城街道北岸村黄浦自然村滑坡 | 50 | 工程治理 | 2024年4月10日 |
对以上已批准核销的隐患点予以公告,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