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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3734/2024-129338 发布机构: 海溪乡 发布时间: 2024-03-04 09: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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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

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

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做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能,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领导基层自治,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务。  

3.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4年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776.56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776.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8万元,下30.5%,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56万元(上年结转140.48万元),占100.0%;

(三)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776.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8万元,下30.5%,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如2023年一事一议项目和离退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65万元、农林水支出92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23.52万元,占67.4%;日常公用支出76.48万元,占9.8%;项目支出176.56万元,占22.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6.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76.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7万元、农林水支出62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6.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8万元,下30.5%,主要是人员减少,预算随之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0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41.87万元,占5.4%;农林水支出628.41万元,占80.9%;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占5.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兵役征集费、代表联络站经费、民兵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代会经费、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等)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23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467.9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30.42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业运行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9.9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包括网格工作经费、建国前老党员及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党员教育活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6.5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参考往年,预算相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8万元,下降4.11%,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垃圾装运车1辆、垃圾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76.5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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