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现将《黄垟乡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工作奖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田县黄垟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青田县黄垟乡党政办 | 2024年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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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垟乡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工作奖惩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乡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确保辖区内“零火点”,针对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不履职、不尽责的问题,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牢固树立秸秆“坚决不能烧”思想,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工作。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等违规野外用火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森林防火的高度认识,坚决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二)广泛宣传,加强巡查,营造氛围。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纳入网格员的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志愿活动、微信等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相关处罚法律法规;护林员加大巡查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做到地毯式巡查,全天候巡查,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管控。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劝阻、灭火,拍照取证并上报乡政府,协助配合做好后期处置工作。
三、处罚情况及措施
(一)找到当事人但规定时限内不认罚情况
1、自发现秸秆禁烧当日起三天内,当事人不配合处罚工作,扣所在行政村当月擂台赛比评分扣0.3分,村支部书记扣100元;
2、自发现秸秆禁烧当日起五天内,当事人不配合处罚工作,扣所在行政村当月擂台赛比评分扣0.5分,村支部书记扣200元;
3、自发现秸秆禁烧起,当事人拒不配合处罚工作,扣所在行政村当月擂台赛比评分1分,村支部书记扣500元,村民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扣300元;
以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两起(不含第二起),全年累计超过5起(不含第五起),处罚条件按照两倍执行。
(二)找不到当事人情况
1、找不到当事人,扣当月擂台赛比评分1分,村支部书记扣500元,村民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扣300元,护林员扣100元;
以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两起(不含第二起),全年累计超过5起(不含第五起),处罚条件按照两倍执行。
(三)引发森林火灾情况
1、引发森林火情,扣当月擂台赛评分2分,村支部书记扣500元,护林员扣200元;
2、引发森林火灾,扣当月擂台赛评分5分,村支部书记扣1000元,村民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扣500元,护林员扣除当月工资。
以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两起(不含第二起),全年累计超过5起(不含第五起),处罚条件按照两倍执行。
(四)宣传、巡查工作
1、询问当事人或入户调查时,出现村民不知道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的,出现一人网格员扣50元;
2、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未在30分钟内处置到位的护林员扣50元,超过30分钟处置的扣100元;
以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两起(不含第二起),全年累计超过5起(不含第五起),处罚条件按照两倍执行。
四、奖励措施
村内全年未发生一起秸秆禁烧,将以上处罚所得罚金作为奖金池,奖励主职干部、网格员、护林员,最高可得1000元。
此方案从2024年2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