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度青田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纳入目录清单的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青政发〔2017〕2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青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安排 | |
程序环节 | 时间安排 | ||||
1 | 青田县森林扑火队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 | 公众参与 | 5月 |
专家论证 | 无 | ||||
风险评估 | 无 | ||||
合法性审查 | 7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