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县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单位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具体事务性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
2、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行青田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青田办事处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全县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3、推动全县金融产业发展。推动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和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金融协调发展,制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4、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5、拟订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县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
6、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加强全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全县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53.85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53.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41.58万元,下降83.16%,主要是取消了上市奖励中对售限股减持奖励政策。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3.8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53.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41.58万元,下降83.16%,主要是取消了上市奖励中对售限股减持奖励政策。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5万元、金融支出30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8.28万元,占53.20%;日常公用支出15.07万元,占4.26%;项目支出150.50万元,占42.5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3.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3.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5万元、金融支出309.08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3.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41.58万元,下降83.16%,主要是取消了上市奖励中对售限股减持奖励政策。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10.85万元,占1.7%;金融支出309.08万元,占47.5%;住房保障支出16.92万元,占2.6%。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金融支出(类)金融单位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58.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
(2)金融支出(类)金融单位监管支出(款)金融单位其他监管支出(项)150.50万元,主要用于山海协作、招商引资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3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8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9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30%,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来青进行重大调研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没有保留车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青田县金融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47.3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单位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金融支出(类)金融单位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金融支出(类)金融单位监管支出(款)金融单位其他监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金融监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