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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4-129307 发布机构: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1 11: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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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邮政业公共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邮政行业安全管理有关的监测、预警、实时监控、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邮政业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

4.承担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5.完成青田邮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部门预算包括:邮政业安全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4年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36.15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36.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41万元,50.3%,主要是增加了产业扶持资金快递行业发展两个项目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1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36.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41万元,增长50.3%,主要是增加了产业扶持资金快递行业发展两个项目经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4.41万元,占28.1%;日常公用支出7.54万元,占2.2%;项目支出234.20万元,占69.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6.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6.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41万元,50.3%,主要是增加了产业扶持资金快递行业发展两个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4.66万元,占1.4%;交通运输支出316.79万元,占94.2%;住房保障支出7.40万元,占2.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316.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5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92.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92.9%主要用于上级来青调研、邮政业务专项检查和督导及兄弟县市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财政强化过“紧日子”理念,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4年没有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青田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34.2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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