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2023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结项课题暨优秀成果奖名单公布。青田县共6项课题结题,其中4项荣获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分别是:温溪高中季王文老师负责的一般课题《基于学习共同体的农村高中教师培养机制的实践与研究》、青田中学曾伟琴老师负责的双名专项课题《基于结构化知识高中英语单元整体教学的实践探究》、县教研室教研员兰宇香负责的双名专项课题《基于大概念的初中语文单元教学的实践研究》、县教研室教研员颜艳负责的双名专项课题《对话·成长:游戏分享活动中师幼语言互动的研究》。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结题和成果评奖的通知》(浙师训〔2023〕25号、浙教干训〔2023〕1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各市鉴定并推荐、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公示,准予结项课题608项,评出优秀成果261项,其中一等奖47项、二等奖101项、三等奖113项。
据悉,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十四五”规划》精神,发挥教师教育科研工作对我省中小学教师与校长专业成长的引领与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育课题结题和成果评奖工作。本次结题对象:一是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年度立项课题,按《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各类课题的通知》(浙师训〔2021〕58号、浙教干训〔2021〕9号)公布的课题办理结题;二是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时间为2020年)。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交当地教师研修机构汇总后,报市级教师研修机构,并负责组织鉴定;双名专项课题交到双名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宁波教育学院、金华教育学院、浙江新通教育公司、杭州富阳银湖书院等)汇总,并负责组织鉴定。研究成果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
研究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必须源自课题研究,取得时间在课题立项后,无关成果或早于项目立项时间的成果不得作为项目成果;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重点课题结项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厅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应用的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3000字以上)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专著1部。
鉴定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可采用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鉴定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行政职务、学历,学风端正,学术造诣深厚,学术判断能力强。鉴定专家组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7人。课题成果通过鉴定的,由省师干训中心规划办负责办理课题的审核结题手续,向课题负责人颁发《结题证书》。
通过鉴定的成果方可参加评奖,参评成果原则上要求已公开发表或出版课题相关论文或著作;或已形成系列物化成果(如课程教材、论文集、案例集等),并在实际推广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优良效果(如获奖证书、相关证明等)。各市级教师研修机构或双名承办单位分别签署参评推荐意见,推荐参评的成果总数不超过鉴定通过成果总数的50%。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和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获奖的优秀成果将择优推荐给《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月刊·小学版》编辑部,经审核录用的以论文形式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