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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索引号: 745093045/2024-129297 发布机构: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9 16: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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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工艺美术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青田县石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2. 研究制定县石雕人才队伍管理办法、行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优化石雕行业人才集聚环境。

3. 开展县石雕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技能评定组织推选工作。

4. 开展青田石文化的宣传、推广、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石雕精品鉴定,负责石雕作品参加国内外会展的参展、参评工作

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中心下属单位青田县石雕博物馆(非独立核算)预算编制均在中心本级

二、2024年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130.70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130.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万元,下0.1%,主要是本年度石雕专项工作经费收入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7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130.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万元,下0.1%,主要是本年度石雕专项工作经费收入支出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8.326万元,占37.9%;日常公用支出26.376万元,占2.3%;项目支出676.00万元,占59.8%。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0.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30.7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5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万元,下0.1%,主要是本年度石雕专项工作经费收入支出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6.09万元,占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33.42万元,占3.0%;住房保障支出30.15万元,占2.7%。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360.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676.00万元,主要用于石雕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修理支出,石雕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青田石雕数字化应用支出,石雕宣传工作支出,文化产业发展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20.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3.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6.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3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3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进行重大调研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文化系统来本单位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执行上级财政厉行节约政策,计划减少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676.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11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市县)-202402291502.pdf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4-0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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