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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4-129285 发布机构: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4-02-29 1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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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牵头协调社会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1、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

12、承办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825.78万元。

(二)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825.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65万元,下降9.49%,主要是人员退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78万元(上年结转74.43万元),占100%
  (三)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825.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65万元,下降9.49%,主要是人员退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3.06万元,占38.38%;日常公用支出34.14万元,占4.32%;项目支出452.43万元,占57.3%。年终结转结余74.43万元。

(四)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5.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89.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8万元

(五)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5.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65万元,下降9.49%,主要是人员退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63万元,占95.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2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29.98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33.58万元,占4.2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出支(款)行政运行(项)789.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原因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县市来青调研无增加。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23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公务员五险个人部分与单位部分的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政法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52.4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2024年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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