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整合全县社会治理资源,协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2、负责社会治理研判工作,加强社会治理信息和数据归集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常态化研判分析机制,定期形成社会治理分析报告,提升智能化风险识别、管控和预测预警能力,为党委、政府战略目标管理当好参谋。
3、承担社会治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协助重点应用和事项的贯通。负责社会治理中心业务和机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具体指导落实。
4、负责对基层智治系统重要指标、核心指数运行态势及重大应用运行情况等开展实时监测、预测预警。监测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运行状态及模块功能发挥,对异常情况快速作出反应,保证平台高效运行。
5、负责搭建一站式平台,提供接访、诉讼、调解、劳动监察仲裁、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等服务,组织、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统筹指导基层和各专业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打造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终点站”。
6、负责县级社会治理事件协同流转处置工作,加强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的任务、事件管理,督促平台事件分类处置,统筹协调部门间业务协同联办处置。
7、负责推进落实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功能集成、综合研判、统一指挥、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协助开展应急突发类、疑难复杂类事件的联动指挥和协调处置。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启动Ⅱ级及以上级别响应时,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牵头部门进驻中心开展指挥调度提供支撑保障。
8、负责具体指导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信息指挥室规范运行,协同基层网格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推进网格智治,对“141”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评估。根据党委、政府授权,负责流转交办各类事项的跟办督办、督查考核,牵头对部门派驻机构、中心入驻人员工作成效、贯通应用牵头单位履职等情况开展评价,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2024年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70.89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70.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92万元,下降14.7%,主要是社会治理中心指挥室项目已经完成,无需再拨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8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70.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92万元,下降14.7%,主要是社会治理中心指挥室项目已经完成,无需再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0.17万元,占63.7%;日常公用支出20.72万元,占4.4%;项目支出150.00万元,占31.9%。
(四)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0.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70.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0.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92万元,下降14.7%,主要是社会治理中心指挥室项目已经完成,无需再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88万元,占8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万元,占4.9%;卫生健康支出14.74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占4.9%。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08.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3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30.0%。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活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招待的实际情况,对本年度的招待指标进行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50.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