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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机构简称 | 事业科 |
机构负责人 | 吴冬梅 事业科科长 |
机构地址 | 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33号2号楼114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0578-6822270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下午3:00至6:00,冬:下午2:00至5:00) |
机构职能 | 1.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2.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3.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4.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交流、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工作。 6.参与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及工勤人员统计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 8.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