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兵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浙江欣宏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牧办〔2020〕33号)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疫病无疫小区和净化场省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专家组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242 号公告)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的要求,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2 年版)》规定的评审要素和内容,本着严肃、严格、严谨的态度,遵循科学、客 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浙江建兵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无非洲猪瘟小区和浙江欣宏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无非洲猪瘟小区进行了系统、全面、细致的书面和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已达到创建要求,评审通过。
现将拨付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补助资金,总计拨付60万元,由《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支出30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0号)支出30万元,请你们公司做好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
附件: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补助资金明细表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