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政策文件
首页
青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级乡村工匠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387/2024-133959 发布机构: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10-22 15:59:30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水平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乡振发〔2023〕6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乡振20245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县级乡村工匠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24年度全县计划认定县级乡村工匠35名(含“新农匠”转评为县级乡村工匠名额)。

二、申报程序

个人填写《县级乡村工匠申报表》(附件1),附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等级、主要技术成果、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10月10日之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评审,提出县级乡村工匠拟定认定名单35个,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认定的“新农匠”转评县级乡村工匠,占用县级乡村工匠名额。

三、工作要求

单位要高度重视县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充分宣传到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把好推荐关、审核关,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乡村工匠推荐上来。

联系人:县乡村振兴局徐伟琴,电话:0578-6803080

附件:附件1.青田县乡村工匠申报表.wps

附件2.青田县乡村工匠认定标准(试行).wps

                        

 

青田县乡村振兴局

                                      2024918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