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 严守岁末安全关
发布时间: 2024-01-18 11:36:26    文章来源: 青田侨报 点击数: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也到了销售旺季,安全工作更是一刻不能放松。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依托“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改革优势,整合执法资源,以“宣传、排查、执法”为抓手,严把烟花爆竹安全关,确保全县居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宣传先行,营造氛围

针对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明确整治目标及任务,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送法入户”,对辖区范围内批发部、小卖铺、杂货店、副食品店等重点商户进行精准普法,通过讲解法律规定、具体案例,提醒经营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活动,严禁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的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许可范围经营。在普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动员群众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倡导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及时向市民讲解烟花爆竹购买常识、烟花爆竹的安全储藏知识,以点带面扩大普法覆盖面。

聚焦重点,强化排查

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节前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执法力量对县域范围内,尤其是龙津公园、景云步行桥、书院路、潘桥街、开放式小区、小集镇、农村小集市等区域往年零售和临时零售烟花爆竹的商铺点位,各基层中队按照安全检查“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经营场所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外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经营储存行为,建立动态化管控台账。同时加大巡查频次,对夜间售卖烟花爆竹的流动摊加强管控,确保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杜绝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位90余处,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发现问题隐患20余处,责令整改10起。

执法联动,共建共管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挥各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执法优势,融合应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力量,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店内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产品合格证及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群众举报、主管部门线索移交等方式,对非法销售的烟花依法查处没收。共开展专项执法6次,查处违法存放、销售等2起,没收烟花爆竹20余起。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持续加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管控力度,通过多方位宣传的形式普法,并针对前期检查结果进行“回头看”,确保排查发现问题处置整改到位,严守岁末安全关,营造安全、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为全县居民欢乐过节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