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计划系统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文件
首页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35/2023-122029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06-08 17:21:4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县交投公司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青田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2023 行动实施方案》(浙交安〔2023〕1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交安2023〕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青田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24

青田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政府和交通运输关于开展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统筹抓好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行动,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两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以服务保障为牵引,紧盯重点领域、兼顾新兴业态,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隐患,以及近年来有影响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强化重点整治;突出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和管控,强化精准防范,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全行业重大风险管控到位,推动全行业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重大隐患整治重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道路运输领域。1.客运包车跨违法经营,包括未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营运客车动态监控不在线跨省运行;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即上岗作业;4.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未经专业机构检验检测合格,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未在罐车罐体的适装介质范围内运输危险货物。

(二)城市公共交通领域。1.公交公司未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技能的培训和考核;2.城乡公交未按要求配备安全带等安全设备。

(三)公路运营领域。1.在役干线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五类且未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2.在役干线公路隧道技术状况评定为五类且未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3.截至2020年底农村公路存量五类桥梁且未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4.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5.大件运输虚假申报、不按许可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

(四)水上交通领域。1.内河船舶非法从事砂石运输活动;2.内河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3.内河船舶逃避海事监管从事违法水上活动;4.内河船员、水上设施上的相关人员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培训合格证明;5.船舶违规实施重大改建;6.航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足额且适任的海、机务管理人员,海、机务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7.船舶配员和船员履职能力严重不足。

(五)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1.“两区三场”违规设置、违规动火作业;2.满堂支架、挂篮等临时设施、大型设备违规安拆和使用;3.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测不到位,安全步距超标、仰拱未及时封闭成环;4.瓦斯隧道瓦斯浓度达到限值,未按要求使用防爆设施;5.墩柱及盖(系)梁施工、围堰拼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或使用登高设备;6.未按规定编制或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围堰施工未定期开展围堰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8.沉箱浮运未验算稳定性,沉箱安装前,助浮使用的起重机吊力未复核;9.深基坑未按要求逐级开挖逐级支护,未按要求开展变形监测。

三、强化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一)严格行业安全生产准入。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为重点把好行业准入许可关,严格道路旅客运输、水上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经营资质准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严把营运车船技术关,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营运车船不得进入运输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聚焦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各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按照《青田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2023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定期组织研判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指导行业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摸排辨识,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准确掌握重大风险具体部位,做到重大风险底数清。

(三)精准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督促行业企业分级采取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对于重大风险,要督促企业明确管控责任,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及时掌握重大风险的安全状态和变化规律,制定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防范事故发生。同时,企业应将重大风险基本情况、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关键岗位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四)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动态调整。各单位要对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43项重大风险,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和补充重大风险清单。要及时掌握重大风险状态和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张表”,推动重大风险实时更新,不断完善各类应对举措,逐步构建重大风险“一张图”。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自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结束,具体由市县企四个层面同步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县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5月25日前动员部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5月前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举措,部署相关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提升阶段(持续推进)。各单位要深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聚焦危险货物存储运输、道路包车客运、水上客渡运、在建交通工程等,压茬推进整治任务落实。深化督导帮扶工作,组建专家队伍,加大重点县、重点企业帮扶力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学标准、抓整治,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加强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持续推进)。各单位要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的长效机制,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执法检查时既要关注好的企业,更要兼顾安全基础条件差的企业,做到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自查未查出、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惩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系统梳理、固化提升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积极推动“一地创新、全共享”,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科学统筹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部门监管。要紧盯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要实施精准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要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要加强责任倒查,对明知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推动解决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和“管理脱节”的监管难题。

(三)压实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辨识管控,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企业重大隐患整治的质量和重大风险管控的效果。

(四)强化跟踪督导。要定期调度掌握辖区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督办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树立服务意识,协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引导企业主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请各单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23年5月底前报送县局安全指导中心,各单位于2023年8月中旬、2023年12月中旬前将重大隐患整治清单、重大风险“一张表”动态更新情况、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报县局安全指导中心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