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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 |
机构简称 | 公艺科 |
机构负责人 | 王丽 非遗中心主任(主持公艺科工作) |
机构地址 | 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8号 |
联系方式 | 0578-6022932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机构职能 |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拟订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文艺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文艺院团、民间剧团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县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和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实施文化重点惠民项目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传承和宣传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