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00265226/2023-120947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13 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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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处置原则

2分级标准

2.1特别重大事件((I)

2.2重大事件(II)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基地指挥部

3.2现场指挥部

3.3有关部门职责

4信息和预警

4.1信息监测和流转

4.2预警及措施

5应急处置流程

5.1信息上报、流转和先行处置

5.2启动预案

5.3出动力量

5.4制止违法犯罪

5.5控制局势

5.6现场救援和急救

5.7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5.8通信管制

5.9应急处置终止

5.10善后处理

6跨区域增援力量及携带装备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7.2装备保障

7.3通信保障

8附则

8.1奖惩制度

8.2预案演练

8.3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县范围内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负总责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指挥机制,依法明确各类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处置权限、程序和现场处置原则、要求,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处置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青田县范围内发生的规模较大、人员较多、使用打砸抢烧杀等暴力手段,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局部地区社会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主要是指动乱、暴乱、骚乱;有组织的杀人、哄抢、破坏、纵火等行为;暴力冲击首脑机关、军事机关和重要军事设施、重要新闻单位、码头、车站、看守所、拘留所等要害部位的行为。

1.4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公安、国安、武警、预备役、卫生医疗等单位和部门全力参与,各司其职,步调一致,通力合作。

(2)迅速反应,强力出击。一旦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处置力量第一时间集结,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投入处置,把握处置时机,争取工作主动,坚决在始发阶段予以处置。

(3)果断处置,掌控局势。掌握现场态势,采取政治攻势、强制措施、武装震慑等多种手段,依法果断处置,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单位和目标护卫,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

(4)快速侦办,打击犯罪。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迅速调查取证,尽快查清事件真相,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人员,摧毁犯罪组织,教育一般参与人员,维护法律尊严。

2分级标准

2.1特别重大事件(I)跨街道(乡、镇)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超出事发地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政府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提出增援请求的;县委、县政府认为需要直接组织应急处置的。

2.2重大事件(II)发生在单个街道(乡、镇)范围内,由事发地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响应和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的较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旦发生I级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基地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

3.1基地指挥部:基地指挥部设在青田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根据需要可设若干名副总指挥, 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武警县中队、县人武部、县国安局、县统战部、县经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视情通知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同时根据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形式、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况,调集相应的县级有关专家咨询组参加基地指挥部,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基地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整个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对重大处置措施作出决策;指挥现场指挥部处置工作,协调和组织跨街道(乡、镇)的力量、装备增援和专家支持;确定对外口径,指导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3.2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在事发现场附近适当位置,由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现场所有力量,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下达处置命令;随时向基地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请求;落实基地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做好跨区域增援力量的后勤保障;组织事件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秩序。

发生II级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由事发地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并启动应急程序,参照I级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成立基地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县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指令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3.3有关部门职责

(1)县委政法委及时收集情报信息,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态进展的分析研判工作,为基地指挥部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县委宣传部、委网信办负责全县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对外宣传口径的审核、把关;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加强对属地媒体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发布权威正面信息。

(3)县公安局负责积极做好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协调、指导

工作,统一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发布现场管制命令,限制人员、车辆进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恢复现场秩序;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封控、隔离、驱散、追捕、搜捕、围捕、歼灭;收集并固定现场违法犯罪行为证据,打击处理现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保护参与处置工作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4)武警青田中队根据基地指挥部和上级指令,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会同公安机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恢复现场秩序,执行封控、隔离、驱散、追捕、搜捕、围捕、歼灭等作战任务。

(5)青田人武部根据需要,按照上级和基地指挥部指令,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配合公安、武警中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军事设施、单位的保卫工作。

(6)县国安局搜集三股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间谍情报机关在幕后策划指挥、蛊惑煽动、插手利用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相关情报信,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侦察、处置工作。

(7)县统战部负责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及时发现与之相关的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的动向,做好相关防范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处置与民族、宗教有关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

(8)县经信局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限制或封堵固话、手机、短信、彩信、互联网等通信渠道;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相关组织和个人利用通信网络从事相关活动的情况;负责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组织工作。

(9)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及时组织扑救和救援。

(10)县卫健局调配充足的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组织现场救护、伤员转移和后续救治。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公路设施,协助公安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12)县外办搜集国外敏感热点地区人员来我县活动情况;负责与各国驻华外交机构和港澳驻京办事处的联络沟通。

(13)县建设局组织和协调县政公用环卫行业参与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应急处置的救援、抢险、洗消等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和协调。

(15)县民政局负责对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直接影响而一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人群实施临时救助。

(16)县司法局负责做好“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为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法制保障和支撑。其他职能部门根据基地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开展各自相关职能工作。

4信息和预警

4.1信息监测和流转

(1)县公安局、县国安局、县统战部等部门要加强三股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间谍情报机关等敌对势力的情报信息、收集力度,及时发现有关动向,进行信息的核查、研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

(2)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可能引发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一旦发现有激化为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可能的,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

4.2预警及措施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情报信息,有证据显示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可能发生的,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立即进行分析、研判、会商。及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公安局发布预警。预警发布后,参与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情报信息的监控、收集、研判力度。

(2)收缩和储备必要的处置力量,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做好处置准备。

(3)加强重点要害人员、部位、设施的巡查、守护和防范工作。

5应急处置流程

5.1信息上报、流转和先行处置

一旦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或有充分迹象显示即将发生,相关部门和个人要第一时间报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情指联勤中心要及时指派人员到事发地现场和周边进行核实和进一步观察,及时掌握现场详细情况,并通过道路监控、路面治安监控等系统全程掌握现场局势发展并做好取证工作同时,迅速将此情况逐级层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

5.2启动预案

县委政法委在接到报告后,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在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启动预案,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开设基地指挥部。同时,在事发地开设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实施工作。

5.3出动力量

基地指挥部根据现场态势,决定出动处置力量并迅速下达指令在基地指挥部指挥班子到位之前,需要紧急出动警力处置的,由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出动。因处置工作需要调动使用武警部队参与时,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提前做好相关请示汇报工作。

处置警力严重不足,现场处置工作又急需时,可以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县人武部协调调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处置工作,具体的组织动员工作由街道(乡、镇)各级人武部负责。其他处置力量按照基地指挥部的指令,由所属部门和单位具体组织和动员。因处置工作需要,本县警力不足以处置当前事件,需外县(区)警力支援的,经基地指挥部同意由县公安局上报市公安局请求警力支援。

5.4制止违法犯罪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件规模和人员聚集、行为性质等现场情况,组成若干以特警、武警力量为主的突击行动小组,携带必要的武器、警械,开展现场处置、武装巡逻。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正在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要贯彻坚决果断的原则,迅速予以处置。

5.5.控制局势

5.5.1处置力量到达现场后,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防止其进一步恶化,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具体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措施:

(1)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车辆不得进入。

(2)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3)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4)守护重点目标。

(5)制止未经现场指挥部批准的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

(6)开展武装巡逻,防范、打击乘机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

5.5.2在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基地指挥部应按照程序层报国务院,请求发布地区戒严令。

5.6现场救援和急救

对现场发生的火情,消防部门要迅速出动消防车和相关力量,做好灭火、转移人员物质等工作。对现场发现的受伤群众,医疗急救工作人员要立即出动,会同民警、武警和其他处置力量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充足准备,随时接收和救治现场带回的伤员。

5.7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基地指挥部的指示,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1)启动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形成专报供基地指挥部决策参考;

(2)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及时、权威、客观地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发布经基地指挥部审阅的新闻稿件,安排基地有关负责人接受相关媒体记者的采访。

(3)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迅速开展积极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属地网上有害信息。采取“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加强网上评论和网上跟贴,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信息和谣言的传播空间。对网上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煽动暴力行为或闹事行为的对象,由公安机关对相关对象进行落地查控。

(4)启动宣传报道机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途径,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发掘应急处置的先进典型人物,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使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5.8通信管制

因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县经信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基地指挥部的指令,协调相关通信运营商对一定区域内的移动通信、互联网、固定电话等通信进行限制或管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同时,落实相关通信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通信需要。

5.9应急处置终止

在现场局势得到控制,伤员得到救治,现场人员疏散,违法犯罪人员得到有效控制,消除再次发生严重暴力犯罪可能的情况下,由基地指挥部宣告应急处置终止,取消现场管制,清除路面障碍,迅速疏通和恢复交通,指令参与处置的各部门和单位力量有序撤离。实施地区戒严的,按照程序层报国务院请求解除地区戒严令。

5.10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应随即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1)公安、国家安全部门等相关政法部门要收集、汇总证据材料,对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开展审查,对在逃的违法犯罪人员要迅速开展缉捕,要依法追究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

(2)卫生健康部门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事发地党委、政府、街道、社区及民政部门要做好伤亡群众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回顾,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

6跨区域增援力量

(1)公安:全县跨区域增援警力初定150人,详见附件1,根据青田县公安机关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有关规定分梯次投入,按规定及指挥部的要求携带装备。

(2)武警:全县跨区域增援力量初定15人,详见附件2,由武警青田中队根据相应规定分梯次投入,按规定及指挥部的要求携带装备。

(3)消防:全县跨区域增援力量初定20人,消防车辆4辆,详见附件3,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应规定投入,按规定及指挥部的要求携带装备。

(4)医疗急救力量:全县跨区域增援医疗急救力量25人,救护车辆5辆,详见附件4,具体由县卫健局分批次组织实施,医疗急救协作力量按医疗队建制投入,携带医疗急救药品、器械参照《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装备基本标准(2018—15—版)》。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把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一旦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按照“急事急办、充足保障”的原则,迅速筹措应急处置相关经费。

7.2装备保障。各级应急处置部门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装备的完善和日常养护,尤其是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要充分整合现有处置装备器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所负职能,添置和完善相对先进、高效的处突防暴装备、现场宣传装备、现场监控装备、防护装备、现场通讯器材、大型运兵车辆、移动指挥车辆,并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处置工作的需要。县财政要加大对应急处置装备的投入。

7.3通信保障。县经信局组织、协调本地通信网络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网络的畅通。

8附则

8.1奖惩制度

县公安局要在事后组织对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进行表彰。因贯彻部署不到位、情况上报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务员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预案演练

适时开展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演练,提升人员素质,发现存在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组织指挥和实战能力。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制定,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全县跨区域增援公安特警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2.全县跨区域增援武警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3.全县跨区域增援消防救援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4.全县跨区域增援医疗急救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附件1

全县跨区域增援公安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单位(第一梯次)

人数

备注

巡特警大队防暴盔甲队

40


鹤城派出所

20


江南派出所

10


温溪派出所

20


单位(第二梯次)

人数

备注

公安局局机关

25


交警大队

25


油竹派出所

10


 

附件2

全县增援武警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武警青田中队

人数

备注

第一梯次

7


第二梯次

8


 

 

 

附件3

全县跨区域增援消防救援梯次名额分配表

消防青田大队

人数

车辆

第一梯次

10

2

第二梯次

10

2

 

附件4

全县跨区域增援医疗救援力量梯次名额分配表

单位(第一梯次)

人数

车辆

青田人民医院

5

1

青田中医院

5

1

青田康馨医院

3

1

单位(第二梯次)

人数

车辆

乡镇卫生院

16

4

 

青田县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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