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
“百博入百企”和“百博入乡镇”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青田县农业农村局、青田县水利局、青田县林业局、青田县科学技术局、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为深入实施“双百”人才计划,激发高层次人才集聚、创新引领和科技融合,根据《丽水市“百名博士入百家企业人才引领计划”实施意见》(丽委人〔2014〕12号)《关于深入推进“双百”人才计划的通知》(丽人社〔2020〕100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百博入百企”和“百博入乡镇”挂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调查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围绕“百博入百企”人才引领计划和“百博入乡镇”人才服务计划,突出丽水高质量发展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各地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总规划建设需求,对服务本企业、本乡镇(街道)建设发展所需人才及专业等做初步摸底调查,并填写需求征集表(附件1、2),于4月10日前上报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季宇泽处,联系电话:6822341,13157897399(微信同号)。
二、人才匹配
(一)人才匹配。根据技术难题和需求调查工作,通过企业(乡镇)自主匹配、所在地管理部门匹配、高校及科研机构匹配、省博联、人才金桥合作单位匹配等形式进行对接匹配。
(二)确定人选。企业、乡镇要与匹配的专家(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进行充分对接,经匹配成功并确定合作备案项目的,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经核准后,签订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挂职人才、挂职人才所在单位相关合作协议,企业明确两年挂职期间“六个一”重点任务,乡镇明确“五项”建设目标,最终完成挂职人才匹配工作。2023年4月28日前要完成挂职人才匹配工作,填写《2023年“双百”人才计划挂职人才匹配情况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双百”人才计划的通知》(附件4)和《丽水市“双百引领计划”选派博士管理考核办法》(附件5)规定:
(一)挂职期限。专家博士挂职期限为2年,每年在我市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挂职博士承担或参与重大项目时间超过2年的,经综合评估,可申请连续挂职,同一项目连续挂职不超过6年。
(二)挂职要求。专家博士挂职期间要充分要充分发挥科研、学术方面的专业优势,以所在的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项目合作为基点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挂职满一年进行中期考核一次,两年期满进行综合考核。对履职不到位或工作不力,态度敷衍,“六个一”重点工作长期得不到有效推进,给予约谈或通报批评一次,通报批评仍无推进的,取消考核奖励,退出“双百引领计划”管理。
(三)激励保障。入选“百名博士入百家企业人才引领计划”的专家博士两年挂职期满后,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企业项目奖励;考核合格的,给予5万元企业项目奖励。已纳入《丽水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博士研究人员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奖励。鼓励企业对取得绩效的挂职人才进行配套奖励。入选“百名博士入乡镇人才服务计划”的专家博士激励保障及奖励资金列支渠道等按照“百名博士入百家企业人才引领计划”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确认为合格、优秀的挂职博士,分别再给予1万元、2万元的绩效奖励。
附件:1.2023年“百博入百企”人才引领计划需求征集表
2.2023年“百博入乡镇”人才服务计划需求征集表
3.2023年“双百”人才计划挂职人才匹配情况表
4.关于深入推进“双百”人才计划的通知(丽人社〔2020〕100号)
5.关于印发《丽水市“双百引领计划”选派博士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6〕112号)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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