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发〔2022〕33号
各有关单位:
《青田县瓯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田县瓯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
(2022-2025年)》任务清单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瓯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丽水市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进一步加强青田县瓯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进新时代美丽青田建设,结合《青田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范围。瓯江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更优,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维持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生态环境更美,湿地面积不减少,积极推动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和岸坡生态化改造;水生态系统更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得到有效恢复;水生态环境更加亲民,建设“美丽河湖”7条(个)。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1.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实施水域保护规划,对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水域面积率保持只增不减,到2025年,全县基本水面率保持在4.05%以上。制定《青田县水域保护规划》,对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深入推进水域动态管控、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和重要水域划定、公布等工作。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严格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县水利局负责)加强水系源头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推进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确保出境水水质达到或优于 II 类。(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产业绿色升级。严格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县发改局负责)科学确定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青田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负责)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入开展高耗能低效整治。继续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青田侨乡大花园EOD项目建设。(县城投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负责)打通瓯江高等级航道,发挥水上运输低碳节能比较优势,打造美丽航道助力产业绿色发展。(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1)高标准补齐污水处理的短板,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县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0.1万吨,新建、改造配套污水管网25公里。(县建设局负责)(2)持续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力争到2024年,创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构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县治水办、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2.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1)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5年,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3条,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1%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3)提高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县建成5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探索渔业养殖尾水零直排建设。到2025年,全县规模渔业主体尾水治理率达10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4)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出水达标率达到 95%,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县建设局负责)
3.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1)积极推进涉水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推进钢铁、阀门等一批传统产业迭代升级。开展“腾笼换鸟”“高耗低效”企业整治行动,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县经商局负责)(2)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工作,加强对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回头看”力度,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园区周边河道水质监测及监管。(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负责)强化已创成园区基础设施排查,发现和解决管道错接乱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强化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实现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基本形成衔接顺畅的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体系。推动“船—港—城”各环节有效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加快岸电推广使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5.加强流域系统整治。配合市级编制小溪口“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保持方案,开展省控断面走航排查,制定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开展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推进入河排污(水)口“查测溯治”。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维持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维持100%。(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负责)
(三)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推进青田县官庄源综合治理工程、青田县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高标准开展 “美丽河湖”建设,落实国家河川公园,全域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幸福美丽河湖。到2025年,全县综合治理中小河流77.1公里,建成“美丽河湖”7条(个)。(县水利局负责)
2.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管建设开发侵占自然湿地,保证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统筹推进瓯江水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青田县瓯江山水诗路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到53%。(县林业局牵头)
3.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制定瓯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方案,科学保护自然岸线。(县水利局牵头,各水系河长联系单位参与)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与生态缓冲带修复,到2025年,完成省级下达的岸坡生态化改造公里数以及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公里数。(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按职责分工)加快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因地制宜实施水系连通、水生植物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湿地水生植被恢复,积极构建“水下森林”系统。(县水利局牵头)
4.加强山林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0.13亿立方米。开展重要水系水体含沙量监测分析,在植被破坏严重、路桥梁施工、土地开发整理等重点区域实施水土流失专项整治,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到2025年,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89.2%。(县水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等按各自职责落实)针对废弃采矿地,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到2025年,完成废弃矿山修复不少于2个。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到2025年,全县绿色矿山应建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5.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涉水工程生态用水调度管理,制定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到2025年,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率达到100%,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探索建立典型河段敏感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配合市级完成小溪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牵头)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大田鱼鱼种、鼋保护力度,建设瓯江淡水鱼馆。开展外来水生物种调查,制定外来水生物种名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加强重点水域保护。加强水系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区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规范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
3.实施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拯救保护。综合采取繁殖保护、亲本放归和幼鱼放流等方式,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专项保护,实现瓯江香鱼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倒刺鲃(军鱼)、瓯江淡水虾、中华绒螯蟹(毛蟹)等土著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4.严格实施禁渔休渔制度。持续推进瓯江流域禁渔工作,严格落实全市统一的丽水市禁渔制度,明确禁渔范围、时间和禁止作业方式。严格落实捕捞许可证年审制度,加强捕捞渔民持证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许可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规范捕捞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5.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将倒刺鲃、光唇鱼、香鱼等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土著物种苗种的人工繁育纳入科技专项。(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创新流域的生态协同管理,改善鱼类生境和产卵场等条件,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制定增殖放流方案,加强放流品种的种源管理,形成市县联动、流域统筹、因地制宜的放流机制,探索建立放流效果评估机制。到2025年,全县设立土著鱼类种苗场等1家,增殖放流苗种达到0.03亿单位以上,土著鱼类逐步恢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参与)
(五)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1.数字赋能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整合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水生态健康调查及地理信息等多元数据,按照省市部署推进生物多样性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参与)开展全县水系河湖健康评价。探索建立环境DNA基础数据库。(县水利局牵头)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和应用,深化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生态文明场景“碧水行动”模块建设,青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水环境通量在线监测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负责)
2.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域管理,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特别保护期禁止捕捞作业等规定。保持对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和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跨界河湖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将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美丽青田建设和“五水共治”考核内容。
(二)加大投入保障。县财政要把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价、重要生境保护修复、珍稀濒危生物物种保护恢复等工作的经费。鼓励企业和公众支持、参与水生生物保护事业。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研院所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队伍建设,组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库,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土著鱼类繁育、生境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新污染物溯源等相关研究。
附件:
《青田县瓯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
(2022-2025年)》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起止 年份 | 责任单位 |
1 | 船寮镇戈溪园区至中部组团污水管网连接工程 | 戈溪工业区污水管网连接到中部组团污水市政管网,总长6千米。 | 2000 | 2022-2023 | 青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船寮镇 |
2 | 青田县城中村截污纳管及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 | 主要包括青田县城中村截污纳管、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及智慧水务三个子项目,其中:截污纳管工程包括前仓村的居民生活污水和青田县看守所、公安刑侦大队及武警部队的生活污水收集,沿村内道路埋设污水管道,接入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敷设D225PE管约1339米,D300PE管约336米,设置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绿化恢复,以及路面破除修复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城区管网修复工程主要包括鹤城街道道路下约700米污水主干管修复;智慧水务工程主要包括温溪镇、船寮镇、高湖镇和东源镇的供水管线现状探测、增设检测设备及智慧模块的搭建工程。 | 1800 | 2021-2022 | 县建设局 县城投公司 |
3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 | 设计规模3万吨/日,新增清洁排放处理工艺,包括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等。 | 3293 | 2021-2022 | 县建设局 县城投公司 |
4 | 青田县腊口镇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 主要以同心小区和振兴小区全域;虞宅村、高坟岗村、石帆村、龙山头村四个村的部分区域的雨污管网改造。 | 5300 | 2021-2022 | 县治水办 腊口镇人民政府 |
5 | 船寮镇镇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 主要包括黄言、船寮、新开垟、船寮高中污水零直排改造以及镇区范围、周边舒庄徐岙赤岩姜岙等村给排水建设等。 | 6800 | 2021-2022 | 县治水办 船寮镇人民政府 |
6 | 4个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 | 小旦断面4个乡镇(街道)包括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温溪镇集镇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建设。 | 57000 | 2022-2025 | 县治水办 相关乡镇(街道) |
7 | 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工程 | 对全县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及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及修复,增加污水处理接户数。 | 43000 | 2019-2025 | 县建设局 |
8 | 青田县水电生态化改造工程 | 青田县四都港、方山源、雄溪源、祯埠源、贵岙源、十一都源等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青田县生态流量提升工程,青田县水电站(退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亲水性堤岸、植物护坡等,计划修复41座电站的总减脱水段50km,保障减脱水段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改善河道水景观,有效维护和改善河道减脱水段生态环境。 | 3640 | 2021-2023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各乡镇(街道) |
9 | 农村水电生态流量监控提升工程 | 新建水电站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生态流量静态图像改为动态视频,太阳能供电改为电网供电等。 | 350 | 2022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0 | 青田县小溪流域仁宫至巨浦段综合治理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治理长9.0km,新建绿道长4.7km,新建、加固堤防、护岸长 7.18km,新建拦水堰2座、提升改造9座等工程。 | 5422 | 2020-2023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1 | 青田县小溪流域溪口至仁宫段综合治理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治理长6.5km,新建绿道长25km,新建、加固堤防、护岸长5.99km,新建拦水堰2座,滩地修复1处等工程。 | 6782 | 2020-2023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2 | 青田县四都港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治理长12.41km,新建绿道长11.17km,新建、加固堤防、护岸长6.46km,新建拦水堰9座、修复5座等工程。 | 8017 | 2020-2022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3 | 青田县环太鹤湖湖边源生态修复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长5.88km,新建亲水绿道6km,新建护岸长1.1km、防洪堤长4.3km,新建堰坝5座、修复1座以及景观节点1处。 | 7989 | 2021-2023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4 | 青田县环太鹤湖湖口至三溪口段生态护岸工程 | 项目分2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左岸生态护岸长0.77km、左岸绿道长3.80km,新建管理房(绿道驿站)、水文化工程、景观绿化、照明等配套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长 0.87 km、新建绿道长 2.69 km等一期先行施工,二期暂缓实施。 | 5696 | 2020-2023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5 | 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生态护岸工程 | 对水利枢纽至高湾段岸坡(包括左、右岸)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水岸同治,修复、保护太鹤湖水生态,新建生态护岸(绿道)及其道配套设施等 | 29069 | 2022-2023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6 | 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清淤疏浚河长9km,新建堤防长度2.2km,提升堤防长度12km,新增滨水绿道长度3.5km,新增水文化节点5个。 | 69815 | 2023-2026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7 | 官庄源流域综合治理 | 治理河道长8.7km,新建堤防护岸长4.5km,新建及改造堰坝8座,新建绿道长8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9km2。 | 10966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水投公司 |
18 | 省控断面走航
| 4个省控断面利用无人船、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开展走航分析,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并编制调查分析报告,摸清水生态环境状况底数。 | 80 | 2022 |
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
19 |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项目(水站建设部分) | 计划在重点乡镇、地表水断面建设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覆盖全县的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提升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加强监测预警能力。 | 1634.64 | 2021-2027 | 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
20 | 青田县侨乡大花园“EOD”项目 | 该项目所在位置为四都港(汤垟乡-瓯江汇合口)流域范围,主要涉及乡镇(街道)包括:油竹街道、山口镇、方山乡、仁庄镇、汤垟乡。依托项目包括文旅产业开发类项目(包括侨乡“风情游”项目、石雕“户外游”项目、稻鱼共生“乡村游”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新八源水库及第二水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提升类项目(包括考树背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油竹街道环境提升项目、山口镇环境治理提升项目)三大类。 | 404900 | 2022-2025 | 县城投公司 市生态环境青田分局 各相关乡镇(街道) |
21 | 青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水环境通量在线监测项目 | 1、对部分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和周围环境视频监控装置,构建青田县入河排污口监测系统; 2、对部分风险断面安装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初步构建青田县地表水环境污染物通量监测系统; 3、搭建青田县地表水环境智慧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入河排污口和典型面源流域的入河污染物全面监控,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流域水环境容量,为污染控制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水质监测数据在线分析和预警,提升整体监管水平,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空间管理体系和行政辖区责任管理体系,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 1316.51 | 2022-2023 | 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
22 | 青田县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 青田县水域增殖放流鲢鱼、鳙鱼、草鱼、青鱼、唇鱼骨、香鱼、中华绒螯蟹等鱼种每年1000万单位。 | 100 | 2022-2025 | 县农业农村局 |
23 | 青田县稻鱼共生种质资源保护与发展项目 | 应庄垟稻鱼共生种质资源生态保护园,小舟山高标准稻鱼共生示范区和方山水稻种质、测试及大田管理试验区示范区 | 20934 | 2023-2025 | 县农业农村局 |
合计 | 6959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