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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发〔2023〕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各行业、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严格评审,县政府决定授予钢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田县侨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2023年度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
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继续创新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全县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恪守质量诚信,保障质量安全,履行社会责任,为推动青田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