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 青田县教育局
主管部门 青田县人民政府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 √
评价方式: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财政评价组 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0日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名称: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陈勇民 | 联系电话 | 135****6918 | ||||||||||
地 址 |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路32号 | 邮编 | 3239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242.42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37.06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242.42 | 市县财政 | 237.06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237.06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32所学校卫生专业技术服务 | 242.42 | 237.06 | |||||||||||
支出合计 | 242.42 | 237.06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42.42万元。 预期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要求,对青田县现有32所学校(校区)配备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2人。 |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通过县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中标金额236.80万元,财政到位资金237.06万元,实际支付合计237.06万元。完成了青田县现有32所学校(校区)配备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决策 (10分) | 项目决策 | 决策依据 | 6 | 6 |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4 | 3 | ||||||||||
过程 (35分) | 项目管理 | 采购流程 | 5 | 4 | |||||||||
管理制度(购买主体) | 5 | 3 | |||||||||||
管理制度(承接主体) | 5 | 5 | |||||||||||
项目实施 | 10 | 4 | |||||||||||
资金管理 | 测算依据 | 5 | 5 | ||||||||||
资金拨付 | 5 | 4 | |||||||||||
产出 (35分)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10 | 8 |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20 | 16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5 | 4 | ||||||||||
效益 (20分) | 效益性 | 社会效益 | 15 | 13.70 |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4.77 | ||||||||||
综合得分 | 100 | 80.47 | |||||||||||
评价等次 | 良好 | ||||||||||||
注:评价等次按照综合得分分为:优秀(S≥90)、良好(90>S≥80)、中(80>S≥60)、差(S<60)4个评价等次。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王正微 | 注册会计师 | 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季伟利 | 注册会计师 | 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大中 | 注册会计师 | 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五、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19]32号)、《青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青田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接受青田县财政局的委托,成立了评价工作小组,综合采用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背景
2016年10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9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提出健康中国15项专项行动。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又相继下发《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关于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函〔2019〕59号)。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健康中国行动部署,2016年12月1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实施健康浙江十一大行动。鉴于健康中国行动内容、组织实施及监测考核工作与健康浙江建设十一大行动在内容、组织实施及考核工作上有较大的交叉,体现浙江特色和走在前列的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国家提出的15项健康行动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实施“15+X”的健康浙江行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健康浙江行动总体目标:到2022年,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到 2030 年,健康促进制度体系更为完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保障公平可持续,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趋于较低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于高收入国家先进行列。《意见》从六大方面形成26个专项行动任务,其中: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方面设立了“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任务。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目标是落实“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任务中的“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学生数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数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规模较小难以单独配备校医的学校,可采取业务托管等形式,委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代理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内容。项目由青田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2、项目主要内容: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要求和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校园卫生室(保健室) 专业技术人员采购项目各项劳务服务事宜。服务要求:(1)人员资格:配备人员需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有效期内),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包含执业药师 、初级药师 (含人社局颁发)、保健按摩师等;(2)年龄要求 :男性在59 周岁以下,女性在49 周岁以下;(3)人员数量:一校一人,共计32 人;(4)人员配备完成时间:2022 年9 月1日前完成所有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且提交人员相关证书及资料,在2022 年9 月 1 日前保证所有人员到岗服务;(5)中标供应商每学期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开展一次专业培训,每次不少于2天;(6)合同服务期限:2022 年9 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32所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清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生总数 | 住校生数 | 有无卫生保健室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人数(人) |
1 | 高湖镇小 | 720 | 0 | 有 | 1 |
2 | 山口镇小 | 782 | 0 | 有 | 1 |
3 | 海口镇小 | 958 | 0 | 有 | 1 |
4 | 船小集团 | 1400 | 0 | 有 | 1 |
5 | 温溪三小 | 752 | 0 | 有 | 1 |
6 | 温溪一小 | 1922 | 0 | 有 | 1 |
7 | 油竹小学 | 2131 | 0 | 有 | 1 |
8 | 江南学校 | 2793 | 0 | 有 | 1 |
9 | 城东塔山路校区 | 1322 | 0 | 有 | 1 |
10 | 实验鹤城西路校区 | 1319 | 0 | 有 | 1 |
11 | 城东少年宫路校区 | 1553 | 0 | 有 | 1 |
12 | 石帆学校 | 1645 | 405 | 有 | 1 |
13 | 铁中集团 | 1556 | 645 | 有 | 1 |
14 | 章中集团 | 1118 | 1054 | 有 | 1 |
15 | 高湖镇中 | 524 | 82 | 有 | 1 |
16 | 东源镇中 | 573 | 205 | 有 | 1 |
17 | 山口镇中 | 541 | 313 | 有 | 1 |
18 | 海口镇中 | 535 | 256 | 有 | 1 |
19 | 船寮镇中 | 935 | 347 | 有 | 1 |
20 | 温溪一中 | 1438 | 130 | 有 | 1 |
21 | 华侨中学 | 1837 | 1790 | 有 | 1 |
22 | 温溪高中 | 2857 | 2080 | 有 | 1 |
23 | 船寮高中 | 2866 | 2548 | 有 | 1 |
24 | 青田中学 | 2024 | 1989 | 有 | 1 |
25 | 培智学校 | 45 | 45 | 有 | 1 |
26 | 温溪实验学校 | 1239 | 483 | 有 | 1 |
27 | 东源小学 | 682 | 0 | 有 | 1 |
28 | 县职技校 | 2200 | 1600 | 有 | 1 |
29 | 温溪二小 | 782 | 0 | 有 | 1 |
30 | 二中湖边校区 | 781 | 600 | 有 | 1 |
31 | 仁宫校区 | 561 | 350 | 有 | 1 |
32 | 中山中学 | 638 | 81 | 有 | 1 |
3、项目实施情况:
青田县教育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度),2022年6月6日上报《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取得青财采确临[2022]407号《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于2022年8月9日委托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确定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服务购买单位。《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征求法律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青田县教育局与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了《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制订了项目服务方案、员工规章制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组织了两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会,合同执行情况较好。
4、项目资金预算、采购成交价格和实际支付情况: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预算资金242.42万元,采购成交价236.80万元,实际支付237.06万元,其中:支付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服务费236.80万元,包括:人员费用2269344元,人员离职补偿金35132元,管理费54400元,培训费6400元,税费2724元;支付专家评审费用0.26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分析和说明
1、决策(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1)项目决策-决策依据(标准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①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项目内容符合《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度)》所列范围,经青田县教育局集体研究决策后实施。
②购买主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为青田县教育局,符合购买主体资格的规定。
③承接主体: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为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等。项目承接主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该项指标评价得分6分。
(2)绩效目标-目标内容(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健康浙江”考核指标要求,对青田县32所中小学校园配备3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过政府采购,与中标单位签订了《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质保措施等方面均做了相对明确、完整、可衡量的规定。但服务内容不够具体细化,政府采购公告的32所学校中的职业技术学校在实际执行服务调整为青田二中,扣1分,该项指标评价得分3分。
2、过程(标准分值35分,评价得分25分)
(1)项目管理-采购流程(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青田县教育局上报《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2022年6月6日取得青财采确临[2022]407号《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2年8月9日委托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确定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服务购买单位。《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征求法律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青田县教育局与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了《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
项目承接主体按照公开择优原则确定,采购流程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内控制度执行,程序完整、规范。但对项目代理机构的选择没有执行相应程序,扣1分,该指标评价得分4分。
(2)项目管理-管理制度(购买主体)(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青田县教育局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制订的内部控制手册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但未建立项目相关评价考核制度,除了《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外,没有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评价考核提供相关制度保障,扣2分,该指标评价得分3分。
(3)项目管理-管理制度(承接主体)(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交了《技术文件》,制定了《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包括:该项目招聘方案、项目派遣员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项目派遣员工培训方案、项目进度计划等内容;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交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项目服务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青田校医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青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请销假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制度较健全。该项指标评价得分5分。
(4)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4分)
中标单位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后,落实《项目服务方案》。基本按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
①分别与32名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其中:2022年9月1日签订合同27人,9月3日签订合同2人,9月6日签订合同1人,9月16日签订合同1人,10月12日签订合同1人,扣1分。
②3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护理学专业、药学、卫生、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保健按摩师等专业技术,其中分派到仁宫校区的专业技术人员为2022年9月28日青田县卫生局签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扣1分。
③2022年9月24日和2023年6月23组织了两次青田校医培训会,共请假6人次,扣1分。
④32所学校中31所学校提供的业务台账业务信息较记录完整,大部分为纸质台账,少部分为电子台账,其中海口镇中、船寮镇中和中山中学业务台账为纸质药品使用记录台账,业务台账格式内容没有统一的规范,扣1分。
⑤青田教育局没有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评价验收制度,没有开展定期检查,日常的检查没有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没有组织项目评价验收工作,扣2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4分。
(5)项目管理-资金测算依据(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青田县教育局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首次于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预算费用参考莲都并结合青田卫生专业人力资源缺乏的实际情况,确定25名校医服务一年的费用总额为184.3128万元,最终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价格为182.8万元,为青田县25所学校(校区)配备卫生技术人员25人,人均成本7.312万元。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在2021年预算基础上进行测算,向财政申报预算资金共242.42万元,实际支出237.06万元,人均7.4万元;专家评审费0.26万元,实际支出与预算资金之比为97.79%,预算资金测算依据充分、准确。该项指标评价得分5分。
(6)项目管理-资金支付(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根据《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分2期付款,第一次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2022年9月-11月份费用,第二次于12月15日前支付2022年12月-2023年8月份费用,成交单位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次合同款项。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3日、11月30日开具服务费正式发票共计236.80万元,青田县教育局依据合同、发票金额支付服务费,但支付时间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中:2022年11月30日开具的服务费177.60万元在2022年12月16日支付(合同约定于12月15日前支付)。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方式是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审批程序符合《青田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但评价组注意到:合同约定第二次付款期远早于合同履约期(于2022年12月15日前支付2022年12月-2023年8月份费用)不合理,且存在支付延迟,扣1分。该项指标评价得分4分。
3、产出(标准分值35分,评价得分28分)
(1)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完成青田县2022学年32所校园一校一人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数量目标,但专业人员资格和配备时间存在不到位,扣2分,该项指标评价得分8分。
(2)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分)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按照一校一人分派到青田二中等32所中小学校,其中:2022年9月1日到位29人,未按合同约定到位3人(其中:9月6日到位1人,9月16日到位1人,10月12日到位1人),扣2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基本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共组织了两次青田校医培训会;服务方案执行基本到位,没有服务纠纷或投诉;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了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报告,业务台账信息记录较完整,主要记录了日期、班级、姓名、年龄、症状、诊断、处理等内容,包括教职工、学生外伤应急处理,教职工、学生身体不适就诊处理,开出午时茶、藿香正气水、感冒颗粒和抗过敏药等常用药品。但台账内容设置不统一,管理不够规范,扣1分。城东少年宫路校区因医务室装修、医务室卫生员更换,造成业务台账丢失,扣1分。该项指标评价得分16分。
(3)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已按《青田县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执行,人员配备完成时间:2022 年9 月1日前完成所有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且提交人员相关证书及资料,在2022 年9 月 1 日前保证所有人员到岗服务。评价组注意到:2022年9月1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位29人,第一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会于2022年9月24日开办,合同约定的2022 年9 月1日前完成所有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的要求,扣1分,该项指标评价得分4分。
4、效益(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47分)
为了了解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小组开展了对32所校园项目相关人员的问卷调查。在32所中小学校范围共发放了96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涉及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教师和家长(学生)。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
社会效益 | 3分值 | 2分值 | 1分值 | 0分值 | 得分 |
调查问题2 | 86 | 9 | 1 | 0 | 2.89 |
调查问题3 | 86 | 10 | 0 | 0 | 2.90 |
调查问题4 | 56 | 39 | 1 | 0 | 2.57 |
调查问题5 | 67 | 24 | 5 | 0 | 2.65 |
调查问题6 | 68 | 26 | 2 | 0 | 2.69 |
小 计 | 13.70 | ||||
满意度 | 5分值 | 3分值 | 1分值 | 0分值 | 得分 |
调查问题7 | 85 | 11 | 0 | 0 | 4.77 |
统计结果表明:调查问卷1小题统计结果,96位被调查对象均认为实施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是必要的。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标准分值15分)
根据调查问卷2-6小题统计结果,该项目得分13.70分(满分15分),实施的社会效益良好。
(2)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标准分值5分)
根据调查问卷7小题统计结果,调查对象全部认为在校园配置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是必要的,该项目得分4.77分(满分5分),整体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工作小组综合采用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青田县2022学年校园卫生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0.47分,项目绩效为“良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青田县教育局未建立服务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和评价验收制度,没有实施严格有效的服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没有制订校园卫生服务台账管理制度,存在业务台账丢失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不合理。
2、项目承接单位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在服务人员专业资格、人员到位时间和业务培训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到位,没有统一的业务台账,缺乏对专业服务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影响服务质量。
3、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受调查对象对校园卫生技术服务要求高,但个别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服务能力不足。
(五)意见及建议
1、购买服务单位应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考核和验收工作,重视业务台账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建议购买服务合同中明确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工作具体内容,定期收集业务统计报表,及时、全面掌握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动态信息,提高服务项目管理水平。
2、项目承接单位应认真履行服务合同,严格执行项目服务方案,聘任专业对口、工作敬业的专业服务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工作,提高专业人员服务能力;设置统一的业务台账,重视对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学校、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专业人员服务情况,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