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月琴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的建议》收悉,现跟进答复如下:
一、2022年11-12月,我局赴杭州、温州、湖州等地学习取经,牵头起草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田县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的初稿,召集全县32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讨论,通过公文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乡镇部门和社会群众意见。2023年1月30日,县委书记林霞专题调研民政工作并听取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等工作汇报,并就起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月1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专题讨论。县民政局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4月28日召开全县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暨丧葬陋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2023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陋习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组建殡改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巡查督导组、项目推进组、政策宣传组,成员从纪委监委、宣传、统战(民宗)、公安、民政、交通、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全县殡葬改革暨丧葬陋习整治工作日常组织协调和巡查督导,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全面理顺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通力协作、守土尽责。
全面实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五带头”“两报告”;严格实行城乡居民治丧活动“六禁止”(①禁止在城市严管区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等行为。②禁止在城市严管区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礼炮。③禁止在城市严管区择道绕行、抛撒纸钱冥币等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行为。④禁止使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⑤禁止骨灰装棺出殡(暂缓火化区除外)。⑥禁止违规新建翻建坟墓。)、“六不超”(①丧户要在亲人去世24小时内报告。②治丧时间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乡镇(街道)同意后不超过5天。丧事活动(包括出殡)限鼓乐队一支,人数不超过10人。③丧事活动期间不摆流水席进行宴请,日常用餐仅限于直系亲属和操办工作人员且不超过5桌,出殡日用餐不超过10桌。④丧户办理火化等业务进入殡仪馆车辆不超过6辆,出殡(送殡)时车辆不超过10辆。⑤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15个。⑥非亲人员随礼(包括钱物)和丧户回礼(包括钱物)均不超过100元/户。);明确全县市民在殡葬活动中享受“六免费”,即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节地生态安葬墓穴等殡葬基本服务。
三,多管齐下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宣传册、倡议书、横幅、短视频、电视、报纸等媒介,在全县范围内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丧葬陋习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系列规定等相关内容;各部门分别召开移风易俗暨丧葬陋习整治工作动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有序推进丧葬陋习整治工作;截止5月20日,各乡镇(街道)已全部召开动员部署会,参会人数达8545人,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8731份,丧葬陋习整治政策宣传覆盖18万人次。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列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丧葬陋习整治和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氛围。
四、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我县于2010年启动新一轮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在建设资金上,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墓地建设进行适当的补助,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从2010年到2023年初,全县新建和改扩建乡村公益性墓地187个,县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3280万元。2023年4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审批程序。
五、在以后的工作中,民政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领导包联机制,监督推进、协调解决殡葬改革和丧葬陋习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2、加大政策宣传,制止丧事大操大办。依托各类新闻媒介、网络载体和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报道一批绿色殡葬、节地安葬、文明办丧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和问题曝光,以点带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考纪监督。县殡改办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实行随机抽查、定期巡查。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丧事办理有关规定的,及时向纪检部门报告。
5、加快推进县级和乡镇(街道)级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邱岩彪
联系电话:0578-6830559
青田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