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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青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机构简称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机构负责人 | 陈海波 仲裁院院长 |
机构地址 | 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99号1楼 |
联系方式 | 0578-6092671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下午3:00至6:00,冬:下午2:00至5:00) |
机构职能 | 1.负责青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根据青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仲裁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培训、考核、聘任工作,根据办案需要组成仲裁庭。 3.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4.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 5.协助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社区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指导其工作。 6.完成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