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在青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田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我们在中共青田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接轨温州,打造世界青田,建设幸福侨乡”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突出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攻坚创新年”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实基础、稳收入,优环境、兴实体,强改革、重实效,惠民生、促和谐,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3年,全县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9,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比上年增长12.9%。根据现行分税制和省对县财政体制计算,全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170,935万元。
2013年,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9,096万元(包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80,13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8,028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县财政当年安排支出(以下简称县安排支出)170,9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长8.6%。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支出均达到法定支出要求。
2013年,全县实现基金预算收入169,89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1%,比上年增长44.0%,其中,社保基金收入39,46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9%,比上年下降2.5%,政府性基金收入130,43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5%,比上年增长68.3%。基金预算支出141,26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1.4%,比上年增长24.0%,其中,社保基金支出39,46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9%,比上年下降2.5%;政府性基金支出101,80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8.2%,比上年增长38.6%。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2,9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6.6%,比上年下降14.1%。
由于省对市县结算尚在进行中,上述数据以决算数为准,届时,我们将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情况是:
(一)围绕发展强投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年来,我们立足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地方发展活力。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年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及适度融资等方式筹措并投入资金16.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全年共为企业和居民减免税费9,693万元,加计扣除1,78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稳步推进“个转企”工作,着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上市和自主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全年财政累计兑付企业扶持资金1.27亿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四是依托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全年累计支持企业25户,累计发放64笔,累计发放金额2.2亿元。
(二)围绕收入实基础,确保财力稳步增强
一年来,我们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围绕税制改革方向,强化税收分析和税源管理,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一是做实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税收数据的采集、审核及分析测算,实时掌握税收变化情况,强化税收分行业、分税种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完善税收征管工作机制。二是做优税源监控,稳步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强化涉税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掌握房地产业、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等重点行业税收情况,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三是做好重点增收项目管理,妥善解决滩坑水电站税费遗留问题,2013年浙能北海公司一次性入库耕地占用税6,242万元、耕地开垦费14,278万元。四是做精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提升收入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规范票据领购、结报和核销,确保收入及时足额解缴入库。
(三)围绕支出优结构,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在财政仍然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围绕保重点、保民生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县安排教育支出44,878万元,同比增长8.5%,占支出总额的26.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小学700元、初中900元,比省核定标准各高出150元。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全年财政累计投入758万元,惠及全县3,675名学生。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伯温中学等民办学校发展。二是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3年县安排支出16,012万元,同比增长24.3%。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管理,设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专项基金,全年县财政投入达到5,10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加大对医院的经常性补助力度。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完善社保体系建设。2013年县安排支出10,398万元,同比增长9.5%。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13年4月份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开展残疾人扶贫救助工作,实施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
(四)围绕统筹保“三农”,助推城乡协调发展
我们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重点,全力支持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成功申报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获得中央和省补助资金1,600多万元。二是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2013年我县共申报省“一事一议”项目8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762万元,争取到省奖补资金2,146万元。三是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全年共发放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994万元,惠及全县8.98万户农户。四是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小规模自然村搬迁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进中西部组团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继续支持高湖、瓯江干堤上岸段、黄言段防洪堤等项目建设。五是发挥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的支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以油茶、杨梅、田鱼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发展。
(五)围绕绩效强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我们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和法制化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应用部门预算编制信息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试点。二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探索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为下阶段全面推开打好基础。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确定2012年度财政支出50万元以上的138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4亿元。四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管理紧密结合的机制,选择教师进修培训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试点,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函告制度,从严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支出。六是加强国有营运机构管理力度,核定国有营运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指标,确定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出台国有营运机构年度考核办法。
各位代表,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我县经济基础仍然相对薄弱,企业尤其是制造业经营困难,收入增长基础不稳,财政增收压力较大,而与之对应的是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二、关于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接轨温州,打造世界青田,建设幸福侨乡”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突出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落实“改革突破年”各项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挖潜力、稳增长,育财源、促转型,抓节支、惠民生,强改革、增绩效,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当前国民经济和财政发展形势,拟安排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609万元,比上年增长8%。
根据拟安排的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办法测算,2014年我县财政可用资金为179,20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609万元,中央税收返还6,20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056万元,成品油改革税收返还416万元,固定结算补助10,107万元,分类分档激励奖补15,584万元,固定补助3,97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5,243万元,生态环保转移支付6,534万元,市县财政运行与发展3,000万元,其他财力性补助4,797万元,财政体制调整下放收入基数及出口退税等上解支出7,331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要求,拟安排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79,2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4.8%。
根据2013执行数测算,拟安排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预算77,000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0.5亿元)。
根据我县基金运行形势,拟安排2014年基金预算收入222,663万元,比上年增长31.1%,其中,社保基金收入42,495万元,比上年增长7.7%,政府性基金收入180,168万元,比上年增长38.1%;基金预算支出222,663万元,比上年增长57.6%,其中,社保基金支出42,495万元,比上年增长7.7%,政府性基金支出180,168万元,比上年增长77.0%。
根据2013执行数测算,拟安排2014年基金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预算12,920万元。
根据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拟安排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万元。
三、关于2014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拓宽增收渠道,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加强协税护税体系建设,强化财政、国税、地税以及各涉税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协同护税管税,不断提高税源监管质量。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税收变化形势,强化税收分析预测,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落实抓大、评中、定小的税源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并改进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有效堵漏增收。完善税收稽查与征管联动机制,实现以查促征、以查促收,确保应收尽收。
(二)以促进发展为重点,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为下一阶段财政增收打好基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整合财政资源,利用融资、向上争取资金、吸引民间资本等多种形式筹措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项目财政保障能力。完善涉企财政扶持政策,运用财政贴息、资金奖励、科技投入引导等方式,培育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进一步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快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积蓄后劲。
(三)以优化支出为手段,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继续加大“三农”、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投入,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支出,积极解决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同时加强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清理和规范庆典、节会、评比等活动,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四)以深化改革为依托,完善财税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现财政管理效能的最大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依托“数字财政”建设,积极探索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财政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深入开展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实施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开展乡镇体制改革试点,完善中心镇和较发达乡镇财政体制,增强乡镇财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但我们坚信,在中共青田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践行“三带三敢三不怕”作风,锐意改革,突破创新,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打造中国华侨名城,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公共财政支出: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简单地说就是政府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按照财政部编制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可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交通运输”等30个项目。
3.基金预算:指通过财政安排或按规定收取,由财政部门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5.财政体制:指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之间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和预算收支范围的一项制度,核心是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划分。
6.分税制:指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现行分税制从1994年开始实施,将税收按照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7.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指我省对市县的财政体制,该机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欠发达地区实施三档激励补助政策、两档激励奖励政策;另一类是发达地区和较发达地区,实施两档激励奖励政策。
8.地方可用资金:指地方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之和。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地方可用财力主要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等三大部分。
9.积极财政政策:指政府运用增加政府支出或减少税收的方法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以达到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国民收入,实现充分就业的目的。
10.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11.民生支出:指财政有关国民生计和生活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和基本权益等方面保护的支出。
1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政府为社会提供基本的、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体现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条件的均等。
13.“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财政投入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长、保持农村稳定。
1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专项用于小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一种财政奖补机制,通常情况下项目资金由财政和村筹资筹劳共同承担。
15.国库集中支付: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16.绩效目标管理:预算单位及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对计划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及其项目设计计划期内预期应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编制、审核和批复预算的过程。
17.“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18.公务卡: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19.数字财政: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跨部门、跨层级的财政收支活动相关数据的有效集聚,建立动态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深度开发和利用,为预算收支预测、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政策制定、信息公开等提供有效支持,从而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新型财政管理与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