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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船寮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青田县人民医院船寮中心分院(变更)
索引号: 744105577/2022-116698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6-08 11:25:42

 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268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青田县船寮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青田县人民医院船寮中心分院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青田县船寮镇船寮村涵街

法定代表人: 陈伟杰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007]

有效期至:2025820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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