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田县第三批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
青政通〔2022〕4号
为进一步推进 “大综合一体”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2022〕2号),现将《青田县第三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通告如下:
一、《青田县第三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中确定的发展改革、民宗、人力社保、建设、水利等五个领域240项行政处罚事项,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相应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具体事项见附件)。
二、《青田县第三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原已法定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继续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
三、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青田县第三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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