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发〔2022〕40号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长、
副县长和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潘 伟(党组书记、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周立军(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能源)、重大项目谋划及项目库建设、重点工程、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统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行政审批、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砂石料、税务、国有资产监管、经济协作、山海协作、人民武装等工作。
分管县府办、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人武部及驻青军事机构、消防大队、监委、法院、检察院、税务局、国调队、大数据发展中心。
刘 骅(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经济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科学技术、招商引资、金融、基金、保险、供电、烟草、邮政、通讯、物流快递等工作。
分管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地震局)、金融发展中心、招商中心、黄垟矿区管理服务中心、治水办(河长办)。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邮政管理局、总工会、工商联、科协、经开投公司、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物资公司(改制)、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各银行、保险及证券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李巧勇(党组成员、副县长) 主持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方面工作。
分管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联系信访局、国安局。
洪飞云(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政府数字化改革、供销工作。
分管大数据发展中心、供销社。
联系审计局。
杨军伟(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渔业、气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移民、老区、慈善、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移民工作中心。
联系妇联、慈善总会、气象局、残联、防汛办、水投公司、农旅投公司、北海公司。
叶宇飞(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教育、卫生健康(老龄)、医疗保障、疾控、医联体、医共体、石雕产业、地方志等工作。
分管千峡湖管理中心、文广旅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石雕产业中心、青田中学、青田二中、青田电大、职技校、人民医院、中医院。
联系团县委、传媒集团、文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馆)、关工委、红十字会。
叶灵智(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进口市场、对外贸易、海关、侨博会(咖博会)、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部分)、市场监管局、经济商务局(外贸、商务部分)、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中心、民宗局。
联系外事办、台办、侨联、进口商品城公司、石油公司、海关青田办事处。
胡涌杰(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美丽城镇建设)、交通运输、港航港区开发建设、海事(海运)、综合行政执法、土地和房屋征收等工作。
分管建设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旧城改造指挥部。
联系城投公司、交投公司、住房公积金中心、天然气公司、铁路青田站(铁路办)。
张小文(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经济合作、山海协作等工作。
分管国资办、经合中心(山海协作办)、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联系国控公司。
尹爱华(党组成员) 协助负责千峡湖景区开发建设。
主持千峡湖青田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工作。
刘光献(党组成员) 协助负责砂石料工作。
分管砂石料工作中心。
张雪勇(党组成员) 协助负责工业招商、工业园区闲置厂房盘活、工业平台拓展等工作。
主持开发区管委会工作。
叶军勇(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