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4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学校推荐、条件审核、专家考核、县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邹立坝、项亮宏为我县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定向评定推荐对象,兰宇香、金晓群为我县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正常评定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至6月9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受理电话:0578-6824892(人事科),0578-6830329(监审科)。
欢迎监督!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