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丽组明电〔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下达2022年春节有关各项慰问资金,做好相关走访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慰问金不少于5000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机关离退休老党员慰问金300元/人;
2.生活困难党员和生活困难离任村干部慰问人数根据各乡镇(街道)前期上报排摸情况确定,慰问标准不少于1000元/人;
3.离任村干部补助按“任村主职干部9周年补助3300元起,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补助40元”的标准发放;
4.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
5.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国家和省级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和走访慰问工作。
二、慰问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要指派专人,全部上门慰问(其中2021年下半年去世仍享受春节慰问的老党员家属可视情走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机关离退休老党员,可结合老干部年终慰问开展,也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慰问。
2.生活困难党员,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慰问;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做好生活困难离任村干部、因病致贫特困群众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具体慰问对象基本按照各乡镇(街道)前期排摸人员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从本次下拨资金和前期下拨的党员关爱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配套,做到专款专用。
3.离任村干部补助共计5074080元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
三、慰问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包乡走村、“一联八”以及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等,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下基层、进家门,积极做好走访慰问、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2.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慰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防止优亲厚友,防止慰问资金挪为他用甚至发生腐败案件,确保专款专用。
3.要做好走访慰问活动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尊重爱护老党员、老干部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走访慰问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注重发挥走访慰问的政治功能,使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述各项所需经费共计5788680 元,已经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审核,现下达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须在春节前完成发放工作,并于1月29日前上报慰问名单至组织科张育畅处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