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受县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以来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2020年度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经过部分整合重组,我县共有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4家,合计资产总额197.00亿元,同比净增加48.70亿元,增幅32.84%;合计负债总额131.07亿元,同比净增加46.57亿元,增幅55.11%;合计所有者权益65.90亿元,同比净增加2.10亿元,增幅3.29%;合计实收资本9.17亿元,同比净增加0.03亿元,增幅0.33%。2020年末,整体资产负债率为66.53%。
截至2020年年底,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较2019年度减少1.1亿元,同比减少22.92%;累计净亏损0.69亿元,同比增加7.81%。
截至2020年年底,6家完成市场化改革的国有企业合计资产总额105.5亿元,占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的53.55%,净资产总额31.53亿元,占总量的47.85%。国有企业总资产负债率为66.53%,风险总体可控,在安全警戒范围内。
截至2020年年底,共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万元,合计上交增值税1334.5万元,企业所得税641万元,其他税费1232.3万元。
2.2021年以来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我县国有资产总额达294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97.1亿元,增长49.31%,净资产189.64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23.74亿元,增长188%,总负债104.15亿元,比2020年末减少26.85亿元,减少20%,资产负债率35.45%,比2020年末下降31%。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我县自2017年实行国企改革以来,深化国企领域改革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首次将城投、进口商品城、政通石雕公司纳入改革试点,完成改革组建并实现市场化运作。2019年,县交投、水投、菜篮子公司相继改革组建,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2020年,谋划并推进国控集团组建,将改革组建后的城投、交投等6家公司作为国控集团的子公司,国控集团成功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2021年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全县国有企业,成立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实行五大专题组专班运作、七大改革任务逐项督办,内外联动,合力攻坚,为青田县“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谋好篇。
1.国企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通过将有经营现金流的国有企业和纯融资平台进行整合,推动其市场化转型和实体化运作,使国有企业自主投融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一共实现自主融资放款34.36亿元,其中,国控集团取得两家权威评级机构双AA级信用等级评定,并成功获得上海证交所批复的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额度,实现首期公司债发债14.05亿元。2021年上半年,合计新增融资余额17.3亿元,其中公司债5.95亿元,银行贷款11.35亿元。15亿元PPN申报发行工作有序推进。
2.国资监管制度逐步健全。2021年,《青田县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方案》《青田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青田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暂行办法》《青田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青田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国企监管的相关规则制度已经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国资办出台《青田县国有企业“资金池”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青田县县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县属国企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监管制度逐步健全。
3.资源资产梳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快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通国有房产确权登记通道,协调多部门有序开展国有房产确权及划转工作。《青田县国有房产划转及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经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制定《青田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资产注入工作计划》,启动确权登记工作。现共梳理出388处房产,房产面积约34万㎡,其中两证齐全的房产43处,两证不齐全的房产345处,将通过本轮国企改革稳步有序开展确权登记。二是持续推进国有资源资产排摸梳理,充分挖掘县域内各类资源,通过国企改革专班摸家底,挖潜力,明路径。《关于调拨国有水库、石雕等资源资产的方案》已经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为后续资源资产注入国企夯实了基础,明确了路径。截至2021年9月,经第一轮情况摸排和评估公司初评,资源类资产初步预计可实现价值约107.56亿元,其中:砂石料资源约29.8亿元,经营性公墓约8.9亿元、停车泊位约12亿元,水库约3.6亿元,房产初步估计约5亿元,石雕资产初评价值约10.5亿元(国家级大师作品6.09亿元、省级大师作品0.82亿元、其他3.57亿元),土地资源规模约37.76亿元(其中:土地政策处理约8.2亿元,土地开发相关工程投入约15亿元,康庄公路、道路指挥部等土地工程资产约14.56亿元)。
4.国企经营业务现金流稳步做大。一是积极探索强化造血功能的方法。为增强国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扩展营业范围,积极寻求合作,增加现金流,城投公司积极与杭州市城联公司开展建材运营合作,开发“一码通”APP系统,目前已招募到商户50余户。为掌握主动权,增强企业竞争力,尽早进行项目谋划,主动参与有收益有现金流项目的早期规划,交投公司已开始谋划船寮港、温溪港项目建设,力求壮大资产规模。二是2021年7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属国有企业承接行政事业单位社会性服务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社会性服务业务移交给县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企现金流。目前城区环卫保洁业务已移交城投公司,视频监控、园林维护、路灯亮化、病虫害防治和绿化造林等业务移交国企经营的前期对接工作也稳步推进。
5.“十四五”国企布局进一步完善。一是2020年出台了《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青委办发〔2020〕30号),2021年出台了《青田县“十四五”期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青政办发〔2021〕14号),《青田县县属国企深化整合暨主体信用评级实施方案》(室字〔2021〕3号),通过科学的改革设计,努力构建国控集团大平台,推动国有资本向市场化运作方向迈进,致力于优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和国有企业高质量供给体系。二是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的国资国企改革经验。2020年,县国资监管办负责人带领国控集团组建小组人员先后到龙港、椒江、新昌、嵊州、嘉兴等地进行了相关内容学习;2021年多次组织赴嵊州学习,多轮次到其他兄弟县(市、区)考察取经,在开眼界、拓视野的同时,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地区在国企深化改革工作上的宝贵经验和创新做法。
6.国企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根据市国资委和县组织部部署,多次对我县国有企业党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20年9月,专门召开全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暨“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推进会,强调了国企党建引领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举措。2021年5月,成立深化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青田县“十四五”期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青政办发〔2021〕14号),《县属主要国有企业领导职数配备框架意见》(青编〔2021〕6号),为我县党建工作及“清廉国企”建设的推进奠定了扎实的队伍基础和制度基础。目前,我县国有企业共有党组织20个,党员268名,7家头部企业全部设立党委。县国资办设立党委的方案最近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完成初稿。抓实国企党建工作,对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良好环境,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我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55.99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51.98%;负债总额19.62亿元,净资产36.3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6.8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9.11亿元。2020年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总额为9.84亿元。
鹤城、瓯南、油竹、三溪口四个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总额2.87亿元,负债总额2.78亿元,净资产0.08亿元。从资产类别来看,四个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2.80亿元(占比为97.5%),固定资产净值0.07亿元(占比为2.5%)。
(一)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1.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行业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近年来,根据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县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各个环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在资产配置环节,通过实施《青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青田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着力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努力健全部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全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在资产使用环节,2021年9月经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田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并统一在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招租,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公开、公平、公正;在资产处置环节,建立了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使用年限及处置标准,规范处置审批程序。明确规定对资产的出售、转让须采用拍卖、招投标等方式公开处置,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青田县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2020年年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共上缴国库863.40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756.46万元,处置收益66.35万元,其他非经营性资产收入40.59万元。
(二)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5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摸清家底,组织实施全县25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及自然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国有资产数量、价值及使用状况,为下一步国资管理以及国企改革工作夯实基础。二是结合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多部门联合着力推动国有企业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通过并实施《青田县国有公司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2021年通过并着手实施《青田县国有房产划转及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青田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资产注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三是组织实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租房产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对929户承租户减免3个月租金,合计减免1406万元。四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公开处置,通过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2020年度共组织店铺招租、房产拍卖9次,共出租店铺75间;组织一次砂石料拍卖,成交3290万元。五是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2021年8月完成“资产云”2.0系统上线,依托系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月报、年报、公共基础设施报表等资产报表申报工作。
三、自然资源总体情况
(一)自然资源总量
一是耕地资源方面。根据青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在2020年度更新后的成果分析,我县国有耕地面积465.37公顷。
二是矿产资源方面。我县已探明矿产种类达39种,共160处矿床(点),其中,非金属矿90处,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叶蜡石、高岭土、伊利石、钼、铅、锌、石英、矿泉水、萤石、花岗岩、辉绿岩、片麻岩等12种。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采矿权36家、探矿权3家。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相关重大制度建设
2019年6月,我县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青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方案》,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国土空间规划院两家省内权威单位联合编制,充分对接发改、经商、开发区、交通、建设等部门及各重点工业乡镇街道,不断优化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1月上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至省厅,初步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两条线划定,工作进度居于全市前列。
该规划充分考虑了青田县九山半水半分田、用地空间小而散、公服设施与人口增速不匹配等现实因素,科学开展“双评估”(现状评估、现有规划评估)、“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通过邻域协同、对外合作打通侨乡发展纽带,通过两山转化、挖掘存量打开战略空间,通过连片整合、产业升级提升城镇效能,通过垂直分区、问山借力破解空间制约瓶颈,为青田建设两区两地一花园(即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山区加快跨越式发展先行区、长三角健康养生福地、中国欧陆风情旅游目的地、温州大都市后花园),以及未来十五年发展路径明确了方向。
(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统筹推进生态修复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有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全县实有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省政府下达任务数。稳妥推进6个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和2个垦造耕地生态修复工程,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二是严格落实矿山行业综合整治。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创建绿色矿山7家;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青田县砂石料行业治超(限、载)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规范砂石料货运车辆运输行为。三是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作用。共组织动态巡查133次,出动巡查516人次,查处到位案件14宗,共计罚没款107.39万元。四是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管和违法处置机制。通过青田县自然资源动态监管系统,构建自然资源动态监管和违法处置联动机制,实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处理。
2.强力保障县域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一是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青田县国有建设用地前期工作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共完成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2宗1025亩,合同收取出让金19亿元,切实保障了青田之心、伟天总部、东堡山华侨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用地。二是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96.2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66.84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085亩;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标准地”供地,共出让21宗566亩工业用地;船寮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挂牌出让,由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4.3亿元(含政策处理费用0.5亿元)竞得。三是完成全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2020年10月底完成瓯江干流青田段和四都港流域省级试点河道129公里25.98平方公里确权登簿前的登记任务。同时,在此基础上探索性开展青田县章村源(章村乡段)“三权分置”试点工作,以章村乡人民政府为权利人完成确权登记,系全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还获得县农商行授信500万元,全国首笔“河权贷”于10月27日完成发放,涉及贷款资金20万元,释放改革红利,实现自然资源有效利用。
(四)2021年以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相关情况
2021年以来,为夯实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基础,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56号)等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青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实物量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全县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估算。一是实物量清查。2021年6月至7月,积极协调配合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对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湿地资源等五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集资料。经过数据整合处理,初步摸清我县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建设用地985块共计353.98万平方米,农用地2491块共计4594.18万平方米,未利用地3061块共计4740.99万平方米,湿地资源915个346.38万平方米,森林资源8271块共计11986.77万平方米,水资源2919块共计8258.39平方米,矿产企业经营财务信息82份,矿产企业生产基础信息150份等。二是价格论证。组织召开了青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论证会,通过建立价格体系成果,初步摸清我县耕地平均出租价格为每年202元/亩、养殖坑塘平均出租价格为每年217元/亩、设施农用地平均出租价格为每年581元/亩等。三是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估算。目前,价格体系建设成果已通过省级核查,已提交国家级核查;实物量成果正在进行自检,准备提交省级核查;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值核算待国家、省级价格体系建设成果完成后,在省级价格体系基础上,完成自然资源县级的经济价值估算。
四、存在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国企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资布局较为分散,国资规模有待提升。近两年来,我县国有资产总量虽有所增长,但对照青田县经济、人口规模以及对比浙江省区县级国资发展情况,我县国资总体规模仍然相对偏小,资产资源配置较为分散。二是盈利能力较为薄弱,转型升级有待提速。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但多数企业净利润处于负数区间,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整体盈利能力偏弱,大多数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市场化盈利手段,故而出现不断做“大”但未做“强”的局面。三是业务布局较为传统,全产业链有待延伸。我县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等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性资产较少,且经营产业多处于产业链低附加值环节或分散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对优势产业的上下游资源未能进行有效整合,导致产业控制力、影响力较弱,产业布局与产业协同有待加强。四是国企行政思维固化。目前部分县属国有企业眼光前沿,拥有市场化思维,但部分县属国有企业仍未摆脱传统行政思维,在国企改革中未充分发挥其主动性,仍旧寄希望于政府的扶持帮助。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主管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用资产管理不善,存在资产闲置、资产被侵占、损坏丢失、随意处置资产等现象。二是分工监管体系不协调。没有按照国务院规定明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导致许多工作认识不统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继续做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充实现金流,增强国有企业造血功能,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强化国企自主经营能力。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决策机制的建立工作,健全国有企业考核制度,增强国有企业监管力量,落实国有企业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一是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青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国有企业应加快转变经营思路。拥有雄厚的资源是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国有企业亦是如此,这里的资源不仅是企业所拥有或可控制“资产资源”,即资金、场地、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及营商环境、品牌、文化等“无形资产”,更包括企业配置资源的能力,例如企业的“人力资源”,即企业的业务运作、技术创新和企业文化等方面企业的“团队能力”以及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营销能力等“员工能力”。二是保值增值经营好国有资产。强化国有企业市场化主体地位建设,在改革的转折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例如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承担政府性项目、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国有企业应当通过不断积累的资源,提高国有企业经营能力,逐步发展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三是提升自主经营和自主融资能力,为青田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大支撑。在拥有国有资源和经营国有资源的过程中,青田县属国企资产规模不断增加,现金流更加充裕,经营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稳步提升,能够更加充分的发挥资产效益,灵活运用多种手段优化资本运作,实现青田县属国企融资能力提升,融资规模不断增加。有能力承接更多政府性项目,将资金更多投向青田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促进青田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加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设立国有企业“资金池”“资产池”“项目池”系统,建立统一的资金、资产、项目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统筹调剂使用,盘活存量,形成集聚效应,提高使用效率。规范存放、调拨和使用流程,降低财务成本,防范管理风险,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科学、高效发展。五是明确树立“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国企市场化行为导向。国企要摒弃行政化惯性思维,抛弃“等、靠、要”思想,打造透明高效价值创造型的企业集团总部;树立市场化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企业市场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努力向市场要经营项目和经营利润,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保值增值。巡察单位要强分政企分开意识,坚持用国企的监管制度作为标准去落实巡察工作,不宜照搬、套用监管行政单位的规定去执行巡察工作。六是要高度重视国资监管机构和承办机构的建设问题。全县国资国企领域的经济活动总量高速增长,国资国企工作已成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主战场。在“财政保运转”的形势下,现在已进入“国企保建设”改革的关键期,在这样的时期,作为走在全市前列的侨乡青田,国资监管机构属挂牌单位、国资中心属股级单位与抓好国资国企改革对国资国企监管机构的需求不匹配,建议至少要提升县国资中心的规格。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的规范管理意识,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要进一步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二是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依托“资产云”2.0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占有使用情况,为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处置及调剂等提供信息和依据,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探索建立资产整合与调剂机制,逐步构建统一的资产调剂管理平台,盘活闲置房产,节约政府公共资源;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计量方法与核算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青田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处置行为。规范出租、处置流程,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采用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加强动态监督管理,督促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出资事项的报批手续,由各所属单位负责出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出租、处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