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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低边办理指南
索引号: 00265380/2021-113612 发布机构: 季宅乡 发布时间: 2021-05-18 19:52:39

1.申请对象:本乡户籍的生活困难人员

2.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所有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证明赡抚养义务。申请人本人及赡抚养人,有劳动能力的,提供近6个月收入证明;有大量医疗支出的,提供如看病病历,特殊病种,诊断书,出院记录,社保药费支出等材料;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

3.申请流程:本人或委托村(居)代为向户籍地所在人民政府发起申请,填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提供上述材料—乡干部入户填写《入户调查表》—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经济核对(15个工作日)—县民政局初审—村委公示(7个工作日)—县民政局审批—长期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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