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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完善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等学校住宿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我县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调整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等学校住宿费标准。
三、文件依据
依据《关于要求提高学生住宿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0】239号)规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和青田县船寮高级中学。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学校住宿费标准从240元/生.学期调整为320元/生.学期。此收费标准自2015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原文件青发改〔2005〕4号同时废止。
(二)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学校收费应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2015年秋季开学时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