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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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1-10-11 12:07:33   文章来源:  

一、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部门、各乡镇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青田县纪委预算:本级预算。

二、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49.3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7.69万元,增长29.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开展巡察工作需要,人员经费支出、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7.2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9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9万元,占收入合计1.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68万元,占67.59%;项目支出726.82万元,占32.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8.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7.88万元,增长28.5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开展巡察工作需要,人员经费支出、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88万元,增长28.5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开展巡察工作需要,人员经费支出、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6.94万元,占87.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64万元,占5.58%;卫生健康(类)支出77.37万元,占3.5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1.29万元,占3.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4.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开展巡察工作需要,人员经费支出、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68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开展巡察工作需要,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35万元,支出决算为8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人数多于年末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74万元,支出决算为3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人数多于年末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63万元,支出决算为7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人数多于年末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5.07万元,支出决算为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0.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7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1.87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2019年,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所需费用4.81万元由财政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所需费用19.57万元由财政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决算为5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占9.24%,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占54.8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7.17万元,增长250.61%,主要原因是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占35.8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42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上级部门、兄弟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其他单位来青指导调研、交流学习、交叉巡察、审查调查工作等公务接待任务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2019年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所需费用4.81万元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8.5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所需费用19.57万元由财政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7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9万元,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2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其他单位来青指导调研、交流学习、交叉巡察、审查调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作需要结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累计1,63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其他单位来人调研、交流、考察等支出。接待1,638人次,10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纪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8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由县纪委绩效评价小组负责实施。

组织对“政治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专项经费”“办案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总体评价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无政府性基金绩效考核。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县纪委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治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专项经费及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治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75万元,追加预算80万元,执行数为141.85万元,完成预算的91.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力保障我县政治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开展。一是根据县委部署安排,开展3轮巡察工作,对21个单位和205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3737个,移交问题线索112件。二是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对40家已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科学性,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测算准确性,加强资金执行率。

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10万元,追加预算120万元,执行数为229.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力保障我县审查调查开展。一是全年共立案138起,同比增长30.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人,留置1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二是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726件,同比增长49.4%,较好地消除了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隐患;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05人次,占比82.4%,有效发挥了治病救人、教育保护干部的作用。三是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共有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县纪委监委投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编制的研判和细化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科学性,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测算准确性。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度政治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专项经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政治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专项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意见》(浙委办发〔2016〕41号)、《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浙纪发〔2015〕8号)和《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丽委办传〔2017〕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政治巡察和农村作风巡查。

主要内容:政治巡察和农村作风巡查日常管理及运行支出。

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开展2-3轮20个单位及180个党组织巡察;做好政治巡察和农村作风巡查各项服务保障。

(2)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2019年预算资金155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安排75万元,追加经费80万元。实际支出141.8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5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规模、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一是根据县委部署安排,开展3轮巡察工作,对21个单位和205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3737个,移交问题线索112件。二是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对40家已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个。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推进建设清廉青田,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

(3)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项目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

(4)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科学性,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测算准确性,加强资金执行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82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及差旅费等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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