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进度,巩固和扩大我县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成果,县政协组织开展“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专题民主视察,县政协副主席赵玉鸣带领视察组成员,先后深入我县有关部门、相关乡镇和小规模自然村,走访了解“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推进情况,察看相关乡镇的安置点建设条件,并到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外地的工作经验,经协商讨论,形成如下视察报告。
一、我县 “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过去十年我县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工作情况
1.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我县自2007年起启动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工作,当年4月,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外迁内聚”工程逐步减少小规模自然村的若干意见(试行)》(青委〔2007〕61号);次年7月,出台《关于又好又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青委〔2008〕47号);2009年4月,出台《关于推进滩坑库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青委〔2009〕31号)等。这些政策文件的先后出台,使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的补助标准逐年有所提高,有效激发了山区群众下山、出山的热情和积极性。
2.实施了异地搬迁。过去十年间,在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我县实际累计完成山区群众异地搬迁5640户,19503人,其中扶贫重点村内整村搬迁550个自然村,4375户,15081人。回顾过去十年,我县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的主要特点:一是搬迁方式单一。围绕搬迁任务,采取的主要是“销号式”搬迁,实际上就是让一些已经“下山”、“出山”,流动到城镇生产生活的山区群众,拆除老家闲置的破旧祖房,实行“销号”,从而给他们兑现一个补助政策而已。二是安置方式单一。主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全县像模像样的异地搬迁安置小区,仅有腊口镇的腊口村一处,集中安置异地搬迁农户310户,1312人。
(二)今年以来“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推进情况
1.根据市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
2.周和平县长在县人代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力争搬迁1000户、拆旧1000户”的“大搬快聚”年度工作目标;县政府还将“完成搬迁1500人以上,启动建设集中安置点5个”的具体任务,列入了《2019年度青田县十项民生实事》。
3.县相关领导带领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各地小规模自然村群众异地搬迁的意愿,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摸,据统计全县50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还有414个,涉及农户9193户,29055人。其中80%以上农户有搬迁意愿的自然村为206个,涉及农户4263户,13197人。
4.就有关乡镇接纳异地搬迁群众安置的安置点,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并到周边县市区进行了考察取经。指挥办公室层面考虑的安置点初步规划,涉及16个乡镇,近20个点。
5.研究起草了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政策文件,并进行了反复的讨论。
二、我县 “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任务繁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全市五年内实行异地搬迁15万人,下达给我县的任务是五年内搬迁安置2万人,这个任务,比前十年我县实际完成的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的人口总数还要多。
当年的滩坑水电站工程,整个库区5万名移民,我县占3万人,为完成3万人的移民工作任务,前后五六年时间里,我县几乎动用了可调配的全部人力、物力和财力,移民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多达上百人,长期深入库区及安置地一线做移民工作的干部多达上千人。十几年后的今天,仍有一些移民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牵制着移民办(中心)及各安置地的干部精力。
“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动迁安置2万人,相当于当年滩坑移民三分之二的人数,并且这2万人的异地搬迁安置还是非强制性的,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之上的整村搬迁,任务之重,难度之大,简直难以想象。
(二)群众搬迁意愿不强
2003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了滩坑库区移民,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地质灾害点“大搬快治”等工作,搬迁意愿较强的山村及其村民均已实现搬迁,剩余群众整体搬迁的意愿相对不强。
我县是著名的侨乡,全县有30多万海外华侨,在全国各地打工经商的人员也多达10多万人,华侨多和商人多的自然村,基础设施的条件都已不错,譬如方山乡在30年前就实现了村村通水泥公路,吴坑乡各个村庄几乎家家户户都建起了高大气派的洋房,许多房子甚至还是别墅式的,让他们拆除原本在村里类似于起“牌坊”作用的新房,实行异地搬迁,简直难上加难。
另有一些小规模自然村,尽管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民房破旧,各方面基础设施都十分落后,但村民们搬迁意愿仍然不高:有由于谋生技能有限,担心实行异地安置后难以立足而不敢搬的;也有因为家境贫困,资金积累少,担心实行搬迁后到安置地买(建)不起安置房而不能搬的;更有由于从未出过远门,不知外面世界有多精彩的老年人,恋土意识浓厚而不肯搬的。
根据市政府2018年布置的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调查摸底所设定的条件——地质灾害点、依山傍水集中村、水源保护村、国家公园核心区内村、50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我县符合“大搬快聚”动迁条件的共有414个自然村,9193户,29055人。经过初步统计,接受调查的9193户,29055人中,就有低保户617户919人,低保边缘户420户2142人。9193户,29055群众中,有搬迁意愿的仅为5287户,16338人,分别占57.51%和56.23%——这其中还包括因“有房无户”与“有户无房”而无法享受搬迁政策的村民1233户,3450人,分别占到“有意愿”搬迁村民的23.32%和21.12%。
其中油竹、温溪、贵岙、吴坑、小舟山、方山和黄洋等7个乡镇(街道),农户的异地搬迁意愿达到80%以上的小规模自然村一个也没有。
(三)安置点规划布局和定点选址难度大
1.用地资源少。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青田县,寸土寸金,原本的用地空间就非常有限。又经过县经济开发区“一区十园”规划和开发,以及滩坑库区2万多名移民在全县主要乡镇(街道)的宅基地和生产用地调剂,用地空间更显得“捉襟见肘”。然而根据市里下达的2万人的异地搬迁安置任务,按照70%左右的人口需要集中安置计算,就得解决他们的安置房近5000套,四五十万平方,大致需要调整安排宅基地的建设用地近700亩(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指挥部办公室曾对有异地搬迁意愿的5287户16338做过调查统计,其中3625户10778人要求集中安置,分别占68.56%和65.97%)。
另外,前十年虽在原居住地拆除了旧房实行了搬迁“销号”,但至今在原居住地之外仍然没有自有住房而等待购买政府安置房的,大约还有四五千人,解决他们的集中安置问题,大约还得调整安排宅基地200多亩。
2.安置选址矛盾大。异地搬迁群众对安置点选址要求高,而安置地乡镇党委政府接纳异地异地搬迁群众安置的工作积极性普遍较低。群众对于安置去向既要就近,又要选择去交通便利、设施完善、集聚性强、升值空间大的“价值高地”去安家。而乡镇党委政府对接受安置任务的态度,往往比较消极被动:乡镇本身其他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是原因之一;手中有“好地”,还不如用来招商引资办企业或者搞“房产开发”合算,是原因之二;有些曾经接受过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的乡镇,对于接纳移民仍有后怕心理,从而对安置任务感到棘手,是原因之三。
3.政策处理难。首先是用地规划的调整手续麻烦,需要较长时间。青田境内空间狭小,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则更加少,剩余的稍稍平坦一点的地方,在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电子图斑”中基本都是农用地,即便是可以调整使用的一般农田,手续办起来也不是那么简单。其次,涉及一家一户的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的难度更是可想而知,政府规定的政策标准低,被征地农民的要求高,补偿差距大,这些都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进度滞后
尽管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推进是有部署、有进展的,但是无论同市里对我县的考核要求比,还是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及全县《十大民生实事》中确定的具体任务比,或者跟本市的其他兄弟县市区横向比,我县的工作进度都显得比较滞后。
全年四分之三的时间过去了,我县的工作基本上还停留在准备阶段,只是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之类的准备功夫,一线干部普遍感觉工作量大、压力重,存在畏难情绪;由于县政府的政策文件及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尚未出台,五年规划和年度动迁安置任务尚未下达,各乡镇(街道)的动迁对象无法确定,乡安置点建设无法进行实质性启动,工作无法有效展开。
拿组织保障来说,我县指挥部办公室到了7月份才在会展中心落实了办公场所,抽调到位集中办公的干部才8个人。而与我县比邻的莲都区,市里下达给他们的任务比我县要少,但他们指挥部办公室于年初就落实了办公场所,专班全职人员18人,在今年4月份就抽调到位着手开展工作。
市内绝大多数县(市、区),不但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组建了专门的队伍,出台了力度较大的支撑政策,制定了五年搬迁安置规划,落实了年度工作计划,轰轰烈烈地启动了安置点建设,一些进度较快的县市都到了分房搬迁的阶段,龙泉、景宁等地甚至全年的任务都已基本完成。
三、加快推进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
人口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丽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将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作为未来几年影响丽水全局的几件大事之一来抓,通过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加快人口城市化进程,让一些居住在深山、高山、远山的农民,实行搬迁,进行快聚,既是德政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青田,是典型的山区县,境内峰谷纵横,山山相隔,村庄布局十分分散,一些高山、深山小规模自然村,自然条件极其恶劣,交通极为不便,即便有些通了公路的村子,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仍然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实行小规模自然村异地搬迁和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正是顺应山区群众下山、出山,改变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全县促进乡村振兴提高经济统筹水平的长远需要,其意义极其深远。具体地说:
1.深山、高山、远山农民搬迁下山后,其交通、就业、就医、就学等“七大难”问题都将迎刃而解,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根本性改善。
2.搬迁不仅仅是地理环境的改变,通过搬迁,山区群众传统的小农思想在现代文明的洗礼和熏陶下,也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等,都将实现从“山民”到“镇民”“市民”的跨越。
3.通过让山区群众有组织、有步骤、定向有序地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统一迁移,使人口、资金等各种资源要素迅速在中心镇、村集聚,将有力加快迁入地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一些中心乡镇村、重点乡镇村,将会因增加了“快聚”的新村民而得以快速发展。
4.实施“大搬快聚”后,高山深山人口将大幅度减少,这将有效缓解山区贫困人口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从源头杜绝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同时,通过退耕还林、退宅还耕,发展经济林,反过来又将促进生态有效修复与保护,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全县的森林覆盖率,甚至还可以进行景区景点开发,促进生态旅游。
5.能有效推进乡村优化布局进程,提高城乡统筹水平,使政府的行政成本、行政效率,以及省市对我县的各项工作考核的考核成绩得到大的提升。我县乡镇、行政村与自然村村分布散、个数多,不但行政成本高,也不利于工作。一些小乡由于人手不足,除了领导,基本就没什么一般干部,往往一人兼管许多方面的工作,忙于事务,疲于应付,极少有精力用于抓经济发展。通过小规模自然村群众的“大搬快聚”,也有利于在将来不断促进全县的行政村乃至乡镇的区划调整和优化布局工作。
(二)强化落实,加快进度,确保我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在年内有实质性推进
1.抓紧落实搬迁安置计划任务。根据丽委发〔2018〕29号文件精神,五年内全市实现“大搬快聚”15万人,结合我县实际,从2019年起,5年内需要搬迁安置2万人——其中2019年度4000人,2020年度2700人,2021年度3300人,2022年度5300人,2023年度4700人。县里应尽快将这十分繁重的搬迁安置任务,以“五年整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的形式,分解到各个乡镇(街道),尽早明确各地的动迁与安置目标任务,把具体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
2.尽快出台“大搬快聚” 鼓励政策。政策是先导,也是广大一线干部宣传发动群众的主要依据,旧房拆除怎么补?异地安置有哪些优惠?搬迁过程中有哪些激励?分并户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安置点可去?安置房采取怎样的建筑方式?安置面积如何确定?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山区群众在作进行搬迁决策前所必须了解的,也是做搬迁动员工作的一线干部们需要事先掌握的,否则一切都将无从着手。
研究和制定出台政策时,围绕吃透上情和切合下情,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吃透上情,以最大限度地争取到省市的资金支持;二是要把最常见的普通家庭(三口之家、四口之家)作为参照单位,使他们下得了动迁决心,并且在安置点建(买)得起安置房,真正实现迁得出、安得下;三是可以适当参照本市其他县市区一些切合实际的政策标准及经验做法,制订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既要对搬出地进行规划利用,又要在迁入地进行精准扶持,最终实现富民安居的终极目标。
3.强化组织保障。“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涉及面广,牵涉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发改、农业农村、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为加快工作进展,不仅需要高规格的指挥部领导作宏观上的指挥协调,同样需要有强有力的指挥部下设机构抓好方方面面每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指挥部不但要设办公室,办公室下面还需要设立政策法规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3至4个专门机构。下设机构人员,应由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抽调专业骨干组成,总人数在20至25人为宜。
年度计划涉及的乡镇(街道)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项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
4.建立工作机制。为有效推进我县“大搬快聚”工作,建议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性的县长办公会议,分析解决“大搬快聚”工作中遇到的阶段性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建立“月例会”制度,及时解决指挥部需要成员单位协助配合的问题。县指挥部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指挥部办公室周一例会,回顾分析上一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新一周工作任务。同时,参照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作要求,建立“月通报排名制度”,每月通报一次各地“大搬快聚”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各乡镇(街道)的“大搬快聚”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县委年度综合工作考核之中,按各地各单位实绩,予以奖惩。
(三)精心布局,规划先导,把安置点建设作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牛鼻子”来抓
“大搬快聚”的核心问题,就是安置点建设。山区群众愿不愿意搬?搬得快不快?关键就看安置点选在哪里?安置房怎么建与建得怎样?
1.根据“大搬快聚”任务,做好安置点建设的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这是安置点建设中的关键之关键。安置点的布点要充分了解异地搬迁群众的意愿:一是要考虑就近。一些群众之所以要在旧家的附近有一处新房,主要是出于对“根”的思念,有一种思乡的情怀。安置点选得远了,离开了他们童年时的生活圈,对之就缺乏应有的吸引力。二是还要考虑地缘关系。选点需要顺着水流走,群众一般喜欢由水流的上游搬到下游去,逆流与跨流域就不愿意了。譬如东源与高湖两地,虽然只有“一隧之隔”,直线距离不过数百米,但高湖流域的群众就不大愿意往东源搬,东源流域的群众也不愿意向高湖镇区迁。三是要考虑多一些布点。凡是动迁人口较多的乡镇所在地基本都要安排安置点,甚至个别有条件的中心村也可以根据需要考虑安置点。
2.安置点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几点原则:一是要以接纳地的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实行“统一征用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安置房的设计尽量以多层楼梯房为主,建设要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降低建安成本,让异地搬迁群众建或买得起房子,否则搬迁意愿再强烈的群众实现不了搬迁;三是群众意向强烈的地方要先行落实计划,条件相对成熟的安置点要率先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