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推动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通报第二批5起村干部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问责篇
1.三溪口街道下坦村党支部书记郭足平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6年8月15日、12月11日,郭足平违规将下坦村三回店至郭富元家水泥路工程项目、下坦村涵洞排水工程项目发包给时任村监会委员叶爱成。2018年12月18日,郭足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口镇海林村党支部书记陈伯敏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4年至2018年,陈伯敏违规将田埔拦水坝及渠道工程、小门头塘清污(淤)泥工程、饮用水消毒设备及基础设施采购等本村工程项目发包给其哥哥陈伯南。同时,通过村两委会议,违规推荐陈伯南参与本村乌坑口大桥建造工程的招投标,致使其违规承揽乌坑口大桥建造工程项目。2019年9月2日,陈伯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北山镇仁村村党支部书记陈金荣、村委会主任陈长平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6年1月22日,陈金荣、陈长平违规将本村砍头桥底堤坝修复工程项目发包给村监会委员陈斋伟。2018年11月7日,陈金荣、陈长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山镇高桥背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宝青、原村委会主任徐志旺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11月15日,刘宝青、徐志旺违规将本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包给时任村委委员刘石旺的弟弟刘石敏。2018年11月28日,刘宝青、徐志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舒桥乡根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邹岳军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邹岳军违规将本村博爱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原报账员陈炳和,将村凉亭建设工程发包给村支部委员管松娇的丈夫蒋炳乾,并违规将本村路灯安装材料的采购事宜及挖土坑工程交由堂弟邹爱军负责。2018年12月6日,邹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说明,少数村两委主职干部责任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薄弱,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持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保持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作为推进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严明纪律、树立规矩,严肃查处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村社组织换届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