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县政府研究:
颜剑、吴旭平任千峡湖青田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千峡湖青田县开发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林曙任千峡湖青田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千峡湖青田县开发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职务;
廖静河任千峡湖青田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开发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千峡湖青田县开发建设管理处开发建设科科长职务;
陈毅任千峡湖青田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千峡湖青田县开发建设管理处综合执法管理科科长职务;
叶江华任青田县档案局局长。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