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龙
高市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纪委和监察办工作,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高市乡项目前期和政策处理协调组副组长。联系交通(绿道)、移民等工作。任石门洞片副片长,联系雄溪村。
孙龙,男,汉族,1975年06月出生,浙江丽水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0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法律自考毕业。
曾任鹤城镇殡葬管理员, 鹤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鹤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鹤城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鹤城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鹤城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鹤城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鹤城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主持工作),瓯南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主持工作),2018年08月任高市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