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分工的通知
各村(居)两委、镇属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青田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结合镇分工调整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调整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灵忠 邱旭武
副组长:孙永晓
成 员:李 平、叶俊杰、邹丽静、陈叶兰、李永达、
陈 勇、陈 斌、胡素源、赵 庆、邹新鑫、
刘 静、吴长城、李春峰、王小伟、王贤忠、
王 宁、林 伟、陈优义、陈志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安监站,孙永晓任办公室主任,黄品水任安监站站长,成员为项汉龙、王小丽、张荣芳、蔡佩君、项双霞。
二、职责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主体。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工业企业、交通、水利、园区及其他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区域、消防安全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移民配套建设等各条块的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各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科室负责(详见附表)。
2、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船寮所、镇卫生院负责。
3、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由镇派出所负责。
4、各农村片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各带片领导牵头,各驻村干部具体负责。
安全隐患事故举报电话:6795500、6795533,传真:6795514
附件:《船寮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