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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青田县级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2019年12月30日在青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青田县财政局局长 周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审议青田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6.945亿元,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率为52.8%,低于债务警戒线(警戒线为100%),风险可控。
2019年,我县争取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1亿元),再融资债券1亿元,新增债券用于水利、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市政设施建设、土地收储等项目,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到期债务。2019年度,我县债务余额45.94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355亿元,专项债券17.59亿元。根据省财政厅最新债务率计算口径,按2018年我县可偿债财力测算,2019年债务率为65.6%。
二、2019年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9〕24号),核定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5.9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36亿元,专项债券17.59亿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省财政厅核定数45.95亿元作为青田县级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与议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