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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岙乡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3611/2019-87624 发布机构: 贵岙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1-11 11:29:00

关于《贵岙乡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9月3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答:2018年,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参照兄弟乡镇相关信息,特制订《贵岙乡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任务

答:到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高水平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更加完善,火灾隐患风险全面掌控,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答:(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省、市、县相继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乡政府也将出台我乡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切实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按照年初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发挥好本级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部门、行业参与消防、重视消防,合力整治火灾隐患。

3.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社会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单位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灭火技能。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保、电气线路检测、油烟管道清洗、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行严格管理。

(二)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1.实施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加强矿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2.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治理。落实省、市、县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借助农村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开展电气隐患检查、安全用电宣传。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等单位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3.深入推进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县农村地区老旧住房户内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老旧居住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在“美丽乡村建设”、“六边三化三美”、“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道路建设予以考虑。把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居住消防安全状况纳入重点管控对象,明确至少由一名村干部牵头,落实实名对接看护措施,要利用文化大礼堂、乡村集会、乡村广播等平台,加大农村村民的用火、用电安全宣传。2018年8月底完成全乡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作。

4.强化其他领域火灾风险防控。民宗、农办、妇联要做好庙宇、民宿(农家乐)、来料加工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等自我管理。

(三)全面降低火灾事故总量。进一步前移火灾隐患风险管控关口,通过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助推消除隐患,以强有力的执法铲除现有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减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数。

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借助远教广场、文化大礼堂、安防体验馆等平台,利用消防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媒介,采用“走出去、引进来”模式,定期组织社会人员参与体验式消防教育培训。宣传部、电视台、侨报等媒体要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设立专栏,发动公益组织、公益使者、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公益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结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年”,分行业、分类别、分层次对各单位、人员开展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2.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消防法律武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定期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管理人、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使用明火的人员、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人员,一律依法拘留,强化惩戒警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上限处罚,强化执法震慑。相关部门必须依法积极配合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单位违法行为导致的消防安全问题,必须依法第一时间查处督改。

3.加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按照辖区实际组织建立专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切实把县政府统一配置的手台泵、水带、水枪等常规灭火消防设施发挥好,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了无论哪个村发生火灾都将在第一时间内有一支救援队伍到场处置,保持最末端农户在受灾后“人人有响应、户户有帮衬,村村有呼应”的良好基础。

(四)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1.做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建设中,解决管理机制、人员经费、工作落实等“瓶颈性”难题,确保全科网格员履行消防安全排查和重点人群的管控,真正实现“事进网、人入格”。

2.提高群众消防安全工作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借助“平安浙江”、“96119”电话、微信消防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查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科网格建设,及时排查上报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托基层管理四个平台进行交办整改。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8年9月3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9月3日。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故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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