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其他-02648-000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7年 月 日 实施日期:2017年 月 日
浙江省公安厅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向公安机关进行《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
适用对象:管制刀具制造企业(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备。
三、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的《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83]公发(治)31号)第五条: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产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产品须铸刻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
(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8]23号)第三点:要督促制造管制刀具企业规范生产行为,不得制造非生产、工作需要的管制刀具,按规定填报《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登记表》,连同管制刀具样品送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五、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
(三)生产、储存管制刀具场所符合治安防范要求;
(四)不得制造非生产、工作需要的管制刀具;
(五)生产的管制刀具应铸刻商标和编号。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二)管制刀具样品及其照片;(原件1份)
(三)企业法人资质证书。(原件核验或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申请接收
现场申请、邮寄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备案。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回执》。
十六、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依法获得备案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办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备案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凡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相关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备案,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附录1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 (公章)
填 表 人:
填表时间:
╳ ╳浙江省公安厅监制
(封面)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制造管制刀具的企业负责填写,制造的每种管制刀具填写一张产品的主要情况,装订成册后送企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签章备案。
2、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企业和备案地公安机关留存。
3、经营网点指制造管制刀具的企业自行销售管制刀具的营业地点和数量。
4、制造依据指生产管制刀具的企业应国内和国外用户的要求,所签定的制造管制刀具的有关合同或有效文件。
5、用途指制造管制刀具的企业所生产的管制刀具是提供给军队、警察、野外作业人员或民用等不同的使用用途。专门给国外用户制造的管制刀具,在用途栏内填写外贸出口。
6、企业必须如实登记制造和销售管制刀具的情况,由企业内部员工填写,如实登记填写人的姓名。
7、本表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
(封面内)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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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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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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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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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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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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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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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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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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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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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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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管制刀具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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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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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案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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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产品的主要情况
刀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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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具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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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具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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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格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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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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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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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科编号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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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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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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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公安机关(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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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管制刀具填写一张)
附录3常见错误示例
无
附录4常见问题解答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