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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建房审批程序
索引号: 002153574/2018-72907 发布机构: 阜山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5-28 10:01:26

审批条件

条件一:阜山乡户籍或者拥有老房、地基。

条件二:申请人必须是户口簿的户主

条件三:户口簿人数(1-30-90㎡,4-50-100㎡,60-120)此条件三徐阜山村、红富垟、周宅、安店。

条件四:阜山乡一般允许审批≤3.5层,≤12米高。

申报材料

青田县私人建房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青田县私人建房规划申报表【双面、背面暂不填】一式三份

四邻协议书单面一式三份【房子主体距离侧面6m免签、正面8m免签】;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全部复印);

公示表一式四份,其中一张公示7日,【需村民主任签字“公示无异议”并盖章“村章”“乡章”】;

地质灾害勘查表双垟片需出正式地质灾害调查报告、阜山片一般需出简易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选址平面图一式四份,其中一张与公示表一起公示7日;旧房拆建证明即房屋权属证明(异地新建需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书)或若新建没房写无房证明;

其它所需递交的资料(如华侨未落户口申请时候需侨办的华侨证明).

 

 

青田县各单位办理程序:

   ①鹤城镇镇政府__七楼鹤城土管所(资料全部备齐,领4份农村私人建房呈报表。请自己填写

②国土资源局_五楼地质科(地质勘察)

③规划院(华侨饭店边)_三楼(图纸规划,每平米3.5元)

④审批中心_三楼城建窗口(若老房拆建需提供一份本户老房子证明、友情提示请带好信用社卡去交审批费)

⑤鹤城镇镇政府_七楼鹤城土管所(请带全部资料跟户口本)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