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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伯温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18-19134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10-22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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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青田县伯温中学因2019年要整体搬入新校区,20181月份提出要求调整收费的申请。20188月经过成本调查,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伯温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201860号。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主要调整青田县伯温中学收费标准。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青田县伯温中学。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小学、初中学费标准(基准价)为8000/.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为800/.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时间为伯温中学2019年搬入新校区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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