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镇委员会 海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信访维稳工作,打造“和谐海口、平安海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实施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行政村村两委干部为监管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信访维稳体系,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实现重点敏感时期“海口不出事、人员不上行“的总体目标。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网格划分
1、日常信访维稳工作:属地管理,以行政村为网格单位,责任村领导为责任领导,驻村干部为责任人,村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重点人员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日常划分的网格原则落实责任人开展工作。
3、其他:按照日常划分的网格落实责任人开展工作,有特殊人员的按照班子会议或主要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二)网格职责
负责对网格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若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启动应急预案。各网格定期将有关情况按照要求上报;承担上级网格单位交办的工作;及时发现、调解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农村片片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网格化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治理办,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对形势的实时分析研判,有效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效能,保障正常运行。
(三)强化多方配合。各单位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服务、指导等工作,各网格按照要求做好报告、沟通、稳控监管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网格单位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对失职渎职、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失控失管,依法依纪实施问责,确保网格化管理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中共海口镇委员会
海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抄送:县信访局,县政法委。
海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