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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海口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2645443/2017-87028 发布机构: 海口镇 发布时间: 2017-08-25 11:16:02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进一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坚决遏制去市赴省进京上访上升势头,按照相关精神和县委提出的“两个清零”(即“非访”清零和积案清零)的工作要求,经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要求,最大举措推动“案结事了”,减少信访积案存量;最大努力防止去市赴省进京上访,控制越级上访的变量;最有力措施压实事权单位责任,推动问题解决。确保省、市、县三级挂牌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机构

成立青田县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新阳

常务副组长:邱秀杰

副组长:朱勇锋 包常星 留志坚

成  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科室及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攻坚化解组、督查落实组、政策指导组、违法处置组。

综合协调组:组  长:朱勇锋

副组长:刘家玲

成  员:刘威军、吕海贝

攻坚化解组:组  长:包常星 留志坚

副组长:双海片和沿江片的副片长

成  员:双海片和沿江片的驻村干部

督查落实组:组  长:陈王儿

副组长:洪月芬

成  员:杨 捷

政策指导组:组  长:包常星

副组长:王会平

成  员:张加庆 刘祝云

违法处置组:组  长:金立可

副组长:王林晓

成  员:施家栋 严殷婧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4月1至5月15日)

由各村排查上报至综治办,上报积案经筛选后由县信访联席会议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普通积案,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由属地乡镇(街道)的联系县领导包案,普通积案由乡镇(街道)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案。

专题部署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攻坚化解阶段(5月16日至8月底)

各责任村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三到位一处理(“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要解释疏导到位、有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要求,充分利用经济、政策、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和疏导、教育、调解等方法开展积案化解工作。积极发挥各行政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干部的作用,参与协调、化解和人员稳控工作。

各责任领导要亲自约访信访人、亲自召集协调和亲自督促落实,对案件要一包到底,直接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不息访不脱钩;各责任村要结合前化解进度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驻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化解工作小组,综合分析研判,限期化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

组织督查积案化解情况,总结化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不断总结、提炼、推广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组于9月10日前总结经验做法等报县信访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要求高、任务重,为此,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树立必胜的信心、必战的决心、持久战的耐心的要求开展积案化解。

()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责任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包案化解疑难信访积案,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共同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

()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要求落实包案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办理化解和稳控。按照“息诉息访、案结事了”的要求,拿出化解方案,既要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又要因人施策灵活处理,做到既解决问题又不会引起新的不平衡。

()强化督导推动。活动期间,镇纪委开展督查,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听取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积案化解工作汇报;每周召开积案化解研判会,进行自查和分析;督查落实组不定期组织督查,每月至少一次。

    ()强化执纪问责。严格实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化解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信访积案矛盾激化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页无正文)

 

                              

 

                                 中共海口镇委员会

                                 海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抄送:县信访局,县政法委。

海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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